郝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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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郝霔是雍正二年(1724年)甲辰科進士。乾隆五年(1740年)接替魏素,擔任台灣府海防補盜同知。同年接替朱岳楷,兼署台灣縣知縣。乾隆七年(1742年)轉任淡水同知。乾隆九年(1744年)陞任福寧知府。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清)陳培桂 纂輯《淡水廳志》卷八
注释
- ^ 霔,音shù。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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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呂錦文 |
汀州府長汀縣知縣 雍正十一年-乾隆元年 (1733-1736年) |
繼任: 李昌 |
前任: 趙奇芳 |
汀州府知府 雍正十三年-乾隆元年 (1735-1736年) |
繼任: 王相 |
前任: 魏素 |
台灣府海防補盜同知 1740年上任 |
繼任: 方邦基 |
前任: 朱岳楷 |
台灣府台灣縣知縣 1740年上任 |
繼任: 楊允璽 |
前任: 莊年 |
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1742年上任 |
繼任: 曾曰瑛 |
前任: 徐維垣 |
福寧府知府 乾隆九年-十年 (1744-1745年) |
繼任: 董啟祚 |
前任: 沈偉業 |
汀州府知府 乾隆十年-十三年 (1745-1748年) |
繼任: 徐林 |
前任: 伊靖阿 |
興化府知府 乾隆十九年-二十三年 (1754-1758年) |
繼任: 宮兆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