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燁(1489年—?),字悳明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餘姚縣(今浙江餘姚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邵燁
大明宣城縣知縣
籍貫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餘姚縣
字號字悳明
出生弘治二年(1489年)十月二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吴氏
出身
  • 正德十四年己卯科舉人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

生平

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浙江乡试第十名举人,正德十五年(1518年)聯捷辛巳科会试第三百四名,正德十六年(1521年)殿試,登二甲七十五名進士,授宣城縣知縣[1]。官至副使。

家族

曾祖邵伟。祖父邵有信。父邵震,義官。母胡氏。具庆下。兄邵煉,同科進士;弟邵熠,南京光禄寺监事;邵焲、邵焞、邵炤、邵烈、邵耿、邵爚、邵炯、邵熇、邵逖、邵熷、邵爌。

参考文献

  1.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邵燁,餘姚人。知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