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示威

一种表达不满的集会

遊行,或稱為遊行示威,是指民眾走到街頭示威,對特定議題表達不滿。在中国大陆的特殊政治背景下,“集体散步”成为一种独特的游行方式[1]。在臺灣則使用「路過」一詞做為規避《集會遊行法》的代名詞[2][3]

一群香港民眾正在示威遊行,表達與工作權益相關的主張

知名游行示威活动

參見

参考资料

  1. ^ 范例:厦门PX项目“散步”始末. 中国人权网. 2009-12-02 [2010-08-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7) (中文(简体)). 
  2. ^ 白狼可以、學生不行? -論「路過」的法律意義. www.taiwansig.tw. 台灣新社會智庫. 2014-05-12 [2021-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3) (中文(臺灣)). 
  3. ^ 「路過」變藉口?界線模糊 需修法定義. news.tbvs.com.tw (TVBS新聞台). 2014-04-14 [2021-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3) (中文(臺灣)).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