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基地
(重定向自軍用港口)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6年5月23日) |
海軍基地(英語:Naval Base)有兩種含義:一是泛指海軍的軍事基地;二是某些國家或地區(如蘇聯、中國大陸)的海軍艦隊下轄之建制單位。
海军的军事基地
是指能給予軍艦提供補給、保護與維修的軍事基地。海軍基地由岸防兵所駐守,內有防空武力、通信設備、多項工程機具、大量後勤資源、設施與造船廠。
海军的建制单位
担负所辖海区独立作战任务,并为辖区内海军兵力提供保障的海军建制单位。按职责可分为作战和保障双重任务的综合性基地,以及某种特定任务的专业性基地。例如,中国海军与苏联海军都设有专门的核潜艇海军基地。
由于海军基地是舰队的主要依托和根据地,海军基地需要可靠严密的对海、对空、对陆防御能力,因此一般根据任务需要设有舰艇部队、岸防部队、防空部队、勤务部队等。
日本的要港部
海军基地 (中國人民解放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海軍基地,正军级,内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修理)部,下设水警区、舰艇支队、岸防部队、勤务保障部队等。海军基地隶属于舰队。
海军基地与海军要港司令部 (中华民国海军)
海军要港司令部负责所辖海区防御作战、勤务保障和军港管理的建制单位。
1912年,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设立上海要港司令处,隶属于海军部。
1914年,北洋政府海军部组建海军军港司令部,海军军港司令林颖启,旋即病逝。
要港司令代表海军部长指挥、监督、管理辖区内所有海军单位,为本区海军最高长官。要港司令部设轮机、港务、军械、军需等课,下辖要塞炮兵总台、无线电台、港务局、监狱等单位。其任务是:
- 筹划港口、水道的建设、管理;
- 组织实施水面和陆上防御,
- 指挥驻泊港内的舰艇、陆战队,
- 临时发布戒严令;
- 负责战时后勤保障、物资供应;
- 平时担负辖区附近地方警备事务,维护军纪风纪;
- 监督辖区内的海军工厂、船坞、学校及其他附属机构的日常活动
1920年代至抗日战争,设有:
- 马尾要港司令部
- 闽口要塞炮兵总台
- 礼台炮台
- 电光山炮台
- 划鳅炮台
- 烟台山炮台
- 金牌山炮台
- 北岸炮台
- 崖石炮台
- 鱼雷台
- 闽口要塞炮兵总台
- 厦门要港司令部,
- 厦口要塞炮兵总台
- 胡里山炮台
- 磐石炮台
- 白石炮台
- 屿仔尾炮台
- 青屿鱼雷台
- 厦口要塞炮兵总台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11月初在台湾左营增设台澎要港司令部,李世甲为台澎要港司令,下辖台北、基隆、马公3个办事处和马公造船所。[1]1946年6月被撤销,代之以海军第三基地(台澎)司令部。1950年7月李连墀担任澎湖要港司令,后又任海军供应司令部司令。
抗日战争结束后,海军设立:[2]
- 海军第一基地(上海)司令部
- 海军第二基地(青岛)司令部
- 海军第三基地(台澎)司令部
- 海军第四基地(榆林)司令部
参考文献
- ^ 海外网:蒋介石裁撤海军总司令部始末. [2019-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0).
- ^ 刘传标编纂:《中国近代海军职官表》,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ISBN:9787211045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