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趙秉貞是弘治十七年(1504年)江西鄉試舉人[2],授淳安知縣,在縣門設立銅鑼給有冤者敲打,調任衡陽,拿出俸祿賑災,寫詩鼓勵農耕,又在驛路種植榕松方便行人,人們歌頌他:「高松蒼榕,一道清風,置郵惟德,衡陽不空。」他個性孝順,母親生病割肉煮羹進膳,持家有道,子弟肅然,舒芬稱他有古人風範,有《公餘錄》流傳[1]。
引用
- ^ 1.0 1.1 同治《新建縣志·卷四十·賢良上》:趙秉貞,字正夫,宏治鄉舉,知浙江淳安縣,設銅鑼縣門,欲愬者擊之,冤無不直,旋改衡陽縣,捐俸賑饑,作歌勸農,又于驛路夾植榕松,以便行者輿人,誦之曰:「高松蒼榕,一道清風,置郵惟德,衡陽不空。」性至孝,母病刲肉饋羹以進,家範甚整,子弟肅然,舒文節芬謂其有古人風,著有《公餘錄》 省志、楊志、邸志。
- ^ 同治《新建縣志·卷三十二·科第》:宏治十七年甲子鄉試 趙秉貞 淳安知縣
參考文獻
- 同治《新建縣志》·卷三十二·科第
- 同治《新建縣志》·卷四十·賢良上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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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邱茂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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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淳安縣知縣 1516年-15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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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高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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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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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衡陽縣知縣 正德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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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趙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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