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汝鐩
宋代詩人
趙汝鐩(1172年—1246年),鐩或作燧,字明翁,號野谷,袁州(今江西宜春)人。
宋太宗八世孫。父趙善堅,官戶部尚書。[1]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年)汝鐩出生,幼時隨父居婺州,受教於呂祖謙家塾。嘉泰二年(1202年)進士及第。歷官東陽主簿,崇陵橋道遁遞官,諸暨主簿。嘉泰三年,入辛棄疾幕府。為荆湖南路刑獄司屬官,受使者李悅齋器重,率部平定洞庭湖盜匪。嘉定四年(1211年),知臨川縣,七年(1214年),任鎮江管榷。嘉定十年(1217年),添差臨安通判,諸軍審計司軍器監主簿。紹定二年(1229年)知郴州,四年,任荊湖南路提點刑獄司幹官。[2]端平二年(1235年),任廣南東路轉運副使。嘉熙元年(1237年),移廣南東路轉運使。嘉熙二年,以刑部郎官召對。淳祐五年(1245年)出知溫州。[3]淳祐六年(1246年)卒於官,得年七十五。淳祐八年(1248年)歸葬袁州宜春。工於詩,師法唐人,作品多關懷民生疾苦。錢鍾書說“江湖派詩人裏算他的才氣最豪放。”有詩集《野谷詩稿》六卷,存詩二百八十一首。
注釋
參考書目
- 《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五二《刑部趙郎中墓志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