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仕杰(1943年10月),云南凤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政治人物,二级大法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1]

生平

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2月至2001年2月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2001年2月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至2007年12月)。2009年退休。

2019年,中共中央纪委指出赵仕杰在孙小果案中徇私舞弊,要求审判人员枉法裁判,导致后者由死缓被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最终,赵仕杰受到中共中央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退休待遇按二级巡视员确定。[2]

参考资料

  1.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赵仕杰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新华网. 2019-12-14 [2020-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0). 
  2. ^ 在孙小果案中徇私舞弊,1副部5正厅受处分. 京报网. 2019-12-14 [2020-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