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廠委託設計代工
設計和製造產品的公司,將其品牌重塑為另一家要出售的公司
(重定向自贴牌生产)
此條目或其章節极大或完全地依赖于某个单一的来源。 (2024年12月29日) |
此條目可参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来扩充。 |
ODM(英語: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的缩写),即原廠委託設計代工,又译原始设计制造商,又俗稱為貼牌生產,指由採購方委託製造方,由製造方從設計到生產一手包辦,而最終產品貼上採購方的商标且由採購方負責銷售的生產方式。這類的公司可以讓品牌商擁有品牌以及商品,不需參與細節的產品設計,也不需建立和運作工廠。ODM產品可能是品牌商的主要產品,也可能只是補充其他業務(例如零售)。這和合同製造商不同,後者是品牌商設計產品,提供規範給製造商生產。
近年來ODM廠商的數量越來越多,截至2015 年[update],許多公司都已有規模,可以在廠內自製採購方授權生產的商品。
此模式常用在國際貿易中,外國公司使用某ODM廠商來設計並生產產品,主要是ODM廠商具有一些優勢,例如人力成本較低、交通考量或是鄰近市場等。ODM廠商的創新以及相關專利也可能是考量原因之一。有些國家禁止外國人有公司所有權,也會用此模式培養該國的ODM廠商,製作產品供內銷或是外銷。
這種商業模式也是外判的一種。例如仁寶電腦製作筆記型電腦和计算机显示器,是許多品牌電腦的主要製造商, 其原因包括低勞力成本、低運輸成本,以及元件可以就近取得(以仁寶來說,就是指電腦元件)。截至2011年[update],台灣的ODM廠商生產了94%的筆記型電腦[1]。也有些公司(像偉創力和緯創資通)是ODM廠商,也有提供電子專業製造服務 (EMS)。
參見
参考文献
这是一篇與工業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