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藏語བོད་རང་སྐྱོང་ལྗོངས་མི་དམངས་འཐུས་མི་ཚོགས་ཆེན་རྒྱུན་ལས་ཨུ་ཡོན་ལྷན་ཁང་།,简称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是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人民代表大会理论研究等。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བོད་རང་སྐྱོང་ལྗོངས་མི་དམངས་འཐུས་མི་ཚོགས་ཆེན་
རྒྱུན་ལས་ཨུ་ཡོན་ལྷན་ཁང་།
印章中央刊国徽
第十二届
2023年1月至今

主要领导
主任洛桑江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副国级)
副主任
12
旦科坚参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王峻张延清许成仓江白唐明英刘柏呈李文革孙献忠刘光旭
秘书长刘光旭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机构类型省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行政级别正省级
授权法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组织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共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联络方式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实际地址中国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族中路12号
邮政编码850000
對外官網西藏人大网
机构沿革
前身西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成立时间1979年8月

历史沿革

1965年9月1日,召开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根据当时的宪法及地方组织法,未设置一级行政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其中规定:“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它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1]。根据上述相关规定,1979年8月14日,西藏自治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首个省级行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

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有以下机构:

  • 办公厅
    • 办公室
    • 秘书处
    • 人事处(机关党委)
    • 接待处
    • 督察处
    • 翻译室
    • 研究室
    • 保卫处
    • 后勤服务中心
    • 信息中心
    • 会堂管理处
  •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 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
  • 农牧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

历届组成人员

第三届

第四届

第五届

第六届

第七届

第八届

第九届

第十届

第十一届

第十二届

参考文献

  1.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00-12-06 [2020-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9). 
  2. ^ 中国西藏新闻网. 西藏自治区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工作综述.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09-27 [2020-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5). 
  3. ^ 洛桑江村当选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多托当选副主任. 中国经济网. 2017-01-16 [2020-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6). 
  4. ^ 马如龙、多吉、武金辉、赵合辞任西藏自治区人大副主任. 中国经济网. 2016-02-01 [2020-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0). 
  5. ^ 5.0 5.1 许雪光、其美仁增辞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中国经济网. 2022-01-08 [2022-0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0). 
  6. ^ 6.0 6.1 巨建华、李文汉辞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国经济网. 2021-01-24 [2021-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30). 
  7. ^ 7.0 7.1 7.2 丁业现、罗布顿珠、唐明英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国经济网. 2021-01-24 [2021-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05). 
  8. ^ 旦科当选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国经济网. 2022-01-08 [2022-0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3).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