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春就Andrew So)是一個香港街頭表演藝人,獨立全職小丑,1960年出生,已婚,有一女兒,2010年時已就讀高中,蘇氏藝名「有趣先生」(Mr. Funny),在街頭所表演的項目包括抖空竹雜耍默劇花式氣球踩高蹺、模仿李小龍自由神像,常於銅鑼灣旺角作街頭表演。蘇春年少時曾為打金師傅,於1993年入讀香港海洋公園小丑學堂,成為首屆畢業生,之後任職該處全職小丑,亦是藝穗默劇實驗室成員。之後蘇氏創立香港註冊職業表演團體香港有趣小丑劇團,任職團長。蘇春就曾經攝製天主教公教錄像有線電視TVBMTV星期日檔案專訪、及不少周刊訪問。蘇春就目前到不同地方教授默劇、小丑及雜耍技巧賺取生活開支,例如康文署青少年中心、中小學校及國際學校等等、又開設演藝訓練班及到私人派對及機構活動中作表演。於2011年新春期間,蘇氏曾被遨請到澳門大熊貓館作表演。

事件

蘇春就曾經在旺角銅鑼灣鬧市宣傳表演默劇雜技。2010年4月6日6時,在記利佐治街19號對開行人專用區,被投訴被控阻街,不過東區法院認為,蘇春就街頭賣藝,是《香港基本法》准許的,香港市民享有文學藝術創作自由權利,蘇春就未對其他行人構成危險同不安,與眾同樂而已。而且行人專用區作用,不單只是供人行使用,還應該容納其它文化交流活動。所以蘇春就阻街罪名不成立。

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