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谦(1584年—1637年),含光山东青州府莒州人。

生平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山东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初授汝宁府推官,天啓五年(1625年)四月考选,擢浙江道监察御史,以门户疏纠尚宝司卿旷鸣鸾陈以闻,又纠参门户南京刑部尚书胡应台为邪党,胡革任回籍。陈防御五议:一议速振京营;一议厚集兵力;一议运入仓粮;一议速补近道;一议严摉奸细。巡按陕西,天啓七年疏请免榷潼关、咸阳商税。又请为魏忠贤建祠于延镇,七月以延镇大捷加恩,賞银十五两,八月与总督陕西三边史永安、巡抚陕西胡廷宴、巡按御史袁鲸帅众合词请建魏忠贤生祠于固镇太白山龙池之西,内有“惟岳齐天,用象生申之翰;如泉满地,式弘赉傅之霖。绩在东陲,惠流西鄙”等语,并获赐祠名“懋彝”。崇祯元年以阉党被免官[1][2]

参考文献

  1. ^ 《崇祯长编卷之八》:崇祯元年四月,御史刘徽、庄谦俱免。
  2. ^ 《莒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