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辉高速公路

(重定向自范辉高速公路

台辉高速公路是位于河南省北部的一条高速公路,全长约219.6千米。途经台前县范县濮阳县清丰县濮阳市内黄县鹤壁市淇县林州辉县市9个县市,在河南高速路网中的编号为S26。目前全线建成通车。

S26

台前—辉县高速公路
  • 台辉高速
地图
道路信息
启用时间2022年12月26日(最近通車)
主要连接道路
起點端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豫鲁界
終點端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豫晋界
公路系統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
河南高速公路

台前至范县段

该段又称范台梁高速,东端接山东省境内的规划中的宁阳至梁山高速,西端至德上高速公路,线路全长37.551km,于2017年2月正式开工建设,2019年底通车,结束了台前县不通高速公路的历史[1]。2020年12月26日,台前至豫鲁省界段通车[2]

范县至濮阳段

濮范高速西起大广高速公路,向东依次经过濮阳高新区、华龙区、清丰县、濮阳县、范县,止于拟建的德商高速公路,东连规划建设的范台梁高速公路,全长55.6公里,其中大桥6座,中桥11座,小桥2座,涵洞71道,通道103道;设计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全线占地325.136公顷(4877亩),批复概算总金额213795万元。濮范高速公路于2006年12月25日开工奠基,2012年8月27日全线通车。

濮阳至鹤壁段

又称濮鹤高速公路,已于2004年11月15日建成通车。全长63.858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每小时120公里,全线设有特大桥2座、大桥2座、中桥21座、通道涵洞180道、互通式立交5处、分离式立交28处、天桥12座、收费站4处(分别为:濮阳站、内黄站、浚县站、浚县西站)、停车区1处(内黄停车区)。2008年4月29日,濮鹤高速公路项目荣获全国公路交通优质工程一等奖。这是河南省目前唯一获奖项目,也是该省已通车高速公路项目首次荣获该奖项。

鹤壁至豫晋界段

又称鹤辉高速公路,全长约61.2公里,其中鹤壁段长约20.3公里,工程概算总投资约38.8亿元,于2011年5月全面施工[3]。后因项目投资人重组而资金链断裂,不久全线停工。2021年3月,项目在法院执行拍卖后全面复工。2022年12月26日,鹤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4][5]

互通枢纽及服务设施列表

地区 里程 类型 名称 连接 备注
省界    台辉高速黄河特大桥   董梁高速
濮阳市
台前县
  台前   342国道
  101省道
     台前
濮阳市
范县
  高码头   342国道
  范縣東   德上高速
  范县   240国道
  濮城   342国道
  305省道
濮阳市
濮阳县
  衛城   濮商高速
濮阳市
华龙区
    
  濮阳北   106国道
  开州 开州北路
  濮陽北   大广高速   大广高速共线路段起点
   濮阳   大广高速
中原西路
  大广高速共线路段终点
安阳市
内黄县
  内黄南   220省道
   内黄
鹤壁市
浚县
  善堂   京武高速
  浚县东   230国道
  浚县西   515国道
鹤壁市
淇滨区
   鹤壁北   京港澳高速
淇滨大道
  京港澳高速共线路段起点
  鹤壁   342国道(南海路)
鹤壁市
淇县
  鶴壁   京港澳高速   京港澳高速共线路段终点
      朝歌 沬邑路
  淇縣北   安新高速
新乡市
卫辉市
  狮豹头   227省道
安阳市
林州市
  林州万泉湖
  梨林   沿太行高速
新乡市
辉县市
   辉县
  万仙山   229省道
  新莊   郑辉高速
1.000 英里 = 1.609 千米;1.000 千米 = 0.621 英里
    并行路段    已关闭/取消    限制进入    未开放

参考资料

  1. ^ 台辉高速范县至台前互通段全线贯通,将结束台前不通高速历史. 2019-09-29 [2020-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30). 
  2. ^ 宋敏 成利军. 三条高速同日开通 河南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7100公里. 河南日报. 2020-12-27 [2020-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2). 
  3. ^ 鹤壁市长丁巍深入鹤辉高速公路鹤壁段工程建设调研. [2013-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4. ^ “鹤辉高速”正式通车!这项由鹤壁中院执结的重大民生工程今天完美收官!. 2022-12-26 [2022-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31). 
  5. ^ 畅行中原 大道如虹(高速建设看河南). 河南日报. 2022-12-27 [2022-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