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织造衙门

苏州织造衙门,当时又称织造府织署[1]:76,或称苏州织造署,是清朝中央政府苏州府(现江苏省苏州市)设置、服务于清朝皇室织造御用和官用缎匹及采买御用物品的衙署。与江宁织造杭州织造,统称为江南三织造[2]:70。“按定制,江南三织造都是内务府下属的业务部门”[3]:42。主官多出于内务府,即是苏州织造,职衔为郎中,或主事[2]:70

历史

明廷沿袭元朝制度,设立各类机构,官营织造业务。洪武元年(1368年),即设苏州织染局。崇祯初年,崇祯帝废苏杭织造。顺治初年,清兵攻占苏州后不久即复设苏州制造。顺治三年(1446年)年底,督苏杭织造的工部右侍郎陈有明到任,重建苏州织造局。顺治十年(1653年),工部右侍郎周天成到任,带城桥的总局称“南局”,地址偏北的天心桥旧局称“北局”。同时,在苏州府城东南隅的洞桥地方设“南新局”,东北隅的顾家桥东设“北新局”。顺治至康熙初年,苏州织造的日常生产,常常因“兵饷告匮”而奉旨“裁省”或“停织”。至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基本稳定[1]:76—79

顺治朝曾规定,江南三处织造官员应一年或三年更代。康熙帝更改了此项规定。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康熙帝亲信李煦出任苏州织造。李煦除了本职以外还兼有监视本地官员、向康熙帝汇报当地政治动向的秘密使命。雍正帝执政后完善了密折制度,在此背景下,苏州织造的政治功能萎缩,回归本职[3]:45

大清会典》记载江南三织造分工为:“凡大红蟒缎、大红缎、片金、折缨等项,派江宁织造承办。仿丝绫、杭绸等项,杭州织造承办。毛青布等项,每年需用三万疋内,苏州织造承办,需用至四五万匹,则分江宁等处织办。”[2]:70

咸丰十年(1860年),太平军攻占苏州城,苏州织造的“房屋、机床、器具及花本等项,一应毁失无存,匠役或者死于兵燹,或者星散他处另寻营生,织局生产完全停顿”。太平天国战争结束后,以颜家巷民房,重开织局。同治三年(1871年),苏州织造德寿重建织署,次年落成。但生产规模远逊于战前。光绪年间,织局主要织造缎匹。其余绫罗绸绉、刺绣缂丝等定向外购。1911年,武昌起义的次月,江苏巡抚程德全在苏州宣布“江苏独立”。苏州织造何时溃散不详。其后,苏州织造府建筑遭到破坏,挪为他用。部分遗址留存至今[1]:83—84,是为蘇州織造署遺址

注释

  1. ^ 1.0 1.1 1.2 汪建红、吴建华. 《中央皇朝与江南社会:“苏州织造”述论》. 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现名:苏州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江苏省苏州市: 苏州科技学院(苏州科技大学)). 2015, (2015年第4期): 76—85 [2021-08-27]. ISSN 2096-326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8) (简体中文). 
  2. ^ 2.0 2.1 2.2 郭琪. 《身兼数职的江南三织造》. 中国档案 (北京市: 中国档案杂志社). 2014, (2014年第12期): 70—71. ISSN 1007-5054 (简体中文). 
  3. ^ 3.0 3.1 韦庆远. 《江南三织造与清代前期政治》. 史学集刊 (吉林省长春市: 吉林大学). 1992, (1992年第3期): 42—50 [2021-08-27]. ISSN 0559-809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8)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