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尾紙,是台灣中國大陸福建广东等地民間喪葬習俗之一。

習俗作用

親人過世之後,家屬在親人遺體的头部一端隔开一定距离点一盏油灯或蠟燭,即頭前燈(也有给死者点上脚尾灯[1],象徵照耀往陰間的路);双足要固定在一张矮凳上,腳邊要燒紙錢,以為其靈魂前往陰間的花費[2][3]

参考文献

  1. ^ 陆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陆丰县志.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7.09: 1012. ISBN 978-7-218-05556-5. 
  2. ^ 房学嘉编著. 岭南文化书系 客家风俗. 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 2015.08: 40. ISBN 978-7-5668-1483-8. 
  3. ^ 中华文化通志编委会编. 中华文化通志19 第二典地域文化 闽台文化志.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0.12: 598. ISBN 978-7-208-0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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