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來陞
生平
胡來陞是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的舉人,崇禎五年(1632年)授蠡縣知縣,為政精明勤敏而平和,七十二張訟紙一天閱畢,判決如流稅令人信服;城垣倒塌,窄處馬匹不能並行,當時正值二月,他立刻下令搶修,百姓擔心工程影響農務而叫嚷,他則數週內微服巡視、勸懲人民,一個月後城垣竣工,縣內治安一勞永逸[2]。
崇禎九年(1636年)胡來陞改任東光知縣,在該處平息訟事、平均繇役,釐奸剔弊而廉明仁恕,人稱循良[3],一年後改任宛平,入朝擔任工部主事,弘光時外調山東登萊道僉事[4];之後降清為萊州知府,官至湖廣按察司副使,兼布政司右參議。他個性溫和文雅,操守清廉,為官數十年行李沒有多餘物資,學問亦宏博,尤其擅長古詩文詞,晚年回歸林下,曾與宋炳奎合修《洪洞縣志》,人們奉為信史,惟其著述已散佚[1]。
引用
- ^ 1.0 1.1 民國《洪洞縣志·卷十二·人物志上》:胡來陞,字葵中,明萬歷戊午舉人,授直隸蠡縣知縣,旋調東光縣,擢工部主事;尋外用山東萊州府知府,歷遷至湖廣按察司副使,兼布政司右參議。性情和雅,操守清廉,宦遊數十年囊無餘資,坦然自若;生平學問宏博,尤工詩古文詞,晚歸林下,曾與宋炳奎同修縣志,考據詳明,體裁完善,人皆奉為信史,著述惜多散佚。
- ^ 光緒《蠡縣志·卷四·志》:胡來陞,號葵中,山西洪洞舉人,崇正五年任縣事,精明勤敏,愷悌平和,積訟七十二紙日昃而聽,日暮而畢,剖決如流,兩造咸服。城垣倒塌,窄處馬不聯騎,時際二月,下令幫修丈餘,百姓嘵嘵慮防農務,微服步履日省數週,分別勸懲匝月告竣,一勞永佚當時賴之。
- ^ 光緒《東光縣志·卷六·職官志》:胡來陞,山西洪洞舉人,崇正九年任縣事,平訟均徭,釐奸剔弊,廉明仁恕,允稱循良,任一年陞宛平知縣。
-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弘光)時山東司道:……胡來陞,洪洞人。萬曆四十六年舉於鄉。蠡縣知縣,累遷登萊僉事。降清。
參考文獻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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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馬獻圖 |
明朝蠡縣知縣 1632年-1635年 |
繼任: 沈迅 |
前任: 邵建偉 |
明朝東光縣知縣 1636年-1638年 |
繼任: 楊朝鳳 |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張陽純
|
明朝宛平縣知縣 崇禎年間 |
繼任: 陳景 |
前任: 祝思信 |
清朝萊州府知府 1647年 |
繼任: 齊國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