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曲是一种套曲形式的器乐曲或交响曲,即各自独立的不同乐曲的组合,在巴洛克音乐时代为古典组曲/舞曲組曲,所有套曲都是同一调式,都是从舞曲演变来的。18世纪中以后为现代组曲。

巴洛克時期的組曲雖由舞曲組成,但實際上並非作為舞蹈用途,而是經過風格化後供大家欣賞或演奏用的音樂。舞曲風格化的現象在文藝復興晚期便已存在,舞曲所組成的組曲也在當時便略具雛型。到了巴洛克早期,組曲則是主要的樂器作品類型之一。 巴洛克中期以後,德國音樂家Johann Jacob Froberger (1616-1667)為組曲設計了一個較固定的組合方式: 古典组曲包括四首舞曲乐章,曲式皆為二段題:

  1. 阿勒曼德舞曲 (allemande),是一种從弱拍起頭,四拍子中速的德国舞曲;
  2. 庫朗特舞曲 (courante),是一种三拍子快速的法国舞曲;
  3. 薩拉班德舞曲 (sarabande),是一种重音在第二拍,三拍子慢速的西班牙舞曲;
  4. 吉格舞曲 (gigue),是一种极快速的英国舞曲。

在基格舞曲之前,可再加入其他的舞曲,例如布列舞曲(bourree)、嘉禾舞曲(gavotte)、小步舞曲(minuet)等。[1]

组曲形式是17世纪在法国开始发展起来的,后来加入了英国的基格舞曲,作曲家可隨意選擇不同的舞曲將其組合成為組曲。许多作曲家写过组曲,巴赫的钢琴曲《英国组曲》和《法国组曲》,韓德尔著名的《水上音乐》和《焰火音乐》也是用组曲形式写的。他们经常在萨拉班德舞曲和基格舞曲中增加新的内容。巴赫为大提琴小提琴长笛和其他一些乐器都写过组曲。亨德尔写过22种调式的组曲。

17世纪以后,组曲被认为是一种过时的老形式,很少有人再写组曲。19世纪时,组曲又重新流行起来,但已经演变成现代组曲。

现代组曲一般只保留一首舞曲,其余的有从歌剧舞剧和其他戏剧配乐中选出的乐曲片段,如《天鹅湖组曲》等,甚至可以从电影音乐中选出。乐章的数目也是自由的,只是最少得有两个乐章,最多甚至达二、三十个。调性也可以改变。所以有很多民族音乐家采集民歌曲调写组曲,著名的如芬兰西貝流士挪威葛里格俄罗斯柴可夫斯基等都写过组曲形式的著名乐曲。

參考書目

  • 音樂史與欣賞:楊沛仁著,2001年,初版,美樂出版社

附註

  1. ^ 見參考書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