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西院位於四川省江油縣(原彰明縣青蓮鄉,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代。1961年7月13日公佈為四川省第二批歷史及革命文物保護單位[1]。1980年7月7日重新公佈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包括隴西院、粉竹樓、太白祠[2]

太白故居
四川省第二批歷史及革命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江油縣(原彰明縣青蓮鄉
時代清代
編號19
认定时间1961年7月13日
太白故居(包括隴西院、粉竹樓、太白祠
四川省重新確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江油縣青蓮場
時代清代
編號102
认定时间1980年7月7日

在彰明縣南郊的青蓮鎮,分布著太白祠、隴西院、粉竹樓、洗墨池、月園墓等有關遺蹟,合稱李白故居。

粉竹樓位於青蓮鎮北郊、太華山西麓,傳為李白之妹李月園故居。相傳李月園與好友張雪娥在樓上吟詩刺繡,每天將梳洗的脂粉水潑到樓下竹林里,天長日久,青竹變成了粉竹,故此得名。清道光十七年(1837)重建,占地面積3000平方公尺,建築面積550平方公尺[3]

粉竹樓保護範圍:東、南,北面以現有圍牆為界,西至綿江公路人行道邊線。面積3,660平方米「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四川省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的通知」,川府函〔2014〕199號,2014年10月31日</ref>。

註釋

  1. ^ 「四川省第二批文物保護單位名單」,《文物工作手冊》,四川省文化局編,1973.09,第87-92頁
  2. ^ 『關於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一九八〇年七月七日,川府發(1980)154號文件
  3. ^ 朱飛編著,《四川廣記》第一卷,四川出版集團,2008.1,第6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