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號鋼琴協奏曲 (貝多芬)

贝多芬的钢琴协奏曲作品

G大調第四鋼琴協奏曲,作品58,乃貝多芬的第四首鋼琴協奏曲,作於1805年至1806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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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背景

貝多芬為其弟卡爾及約翰娜·賴斯(Johanna Reiss)的婚姻困擾不已,他們原本在1806年5月25日結婚,但在這時,約翰娜·賴斯已懷有卡爾的骨肉,而且這也是貝多芬唯一侄兒。他因而心灰意冷,既失去與弟弟之緊密聯繫,也從此失去一個得力秘書(因卡爾曾當過此職位)。

貝多芬因而寄情作曲,寫下無數作品,除第四交響曲、「拉祖莫夫斯基」弦樂四重奏、卅二首鋼琴變奏曲及小提琴協奏曲外,還寫下此首被冠以「第四」的鋼琴協奏曲。此協奏曲一如既往,於1808年12月22日由貝氏本人於維也納作首演及彈鋼琴。首演完成後,《環球音樂報》(Universal Musical Gazette)大讚該樂曲為「作曲家最獨特的作品之一」。此外,觀眾亦為貝多芬的創意嘖嘖稱奇。

曲式及內容

此首合共32分鐘之協奏曲,共分下列三段樂章:

  1. 中庸的快板(Allegro moderato)
  2. 流暢的行板(Andante con moto)
  3. 迴旋曲—甚快板(Rondo - Vivace)

第一樂章

本段以鋼琴展開樂曲,一反以往樂團奏出較長樂段後引領獨奏部份之風格。此外,在樂團將近正式演出之際,曲調突然一轉,使樂章帶來奇異及疏離之感覺。

第二樂章

此樂章帶給人喜出望外的感覺,並跟龐大的鋼琴及樂團構成強烈對比。一般而言,第二樂章皆是獨奏及樂團安份合作,且又是較為內歛含蓄的,此樂章跟傳統可謂大相逕庭。貝多芬亦曾以油畫當中底比斯女皇之遭遇為該樂章之副題材。

第三樂章

此樂章以迴旋曲為題材,有時更被旋律化。在連繫g小調前,也曾連繫至C大調

第二樂章之典故

關於第二樂章之典故,眾說紛紜,此樂章之靈感其實來自貝多芬看見的一幅圖畫,畫中描述傳說中之底比斯女皇(她也是音樂家安菲翁的妻子),因十二名子女被希臘神阿波羅所殺而悲傷,而她也被變成石柱,矗立於希臘施菲路斯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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