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禮修MBE(英語:Norman Burgess Fraser,又名傅利沙),蘇格蘭人,前香港政府官員。1928年,加入香港警察隊。1941年香港淪陷後,曾被日軍送到赤柱拘留營。戰後復職。符禮修熱愛足球,曾兼任警察足球隊教練。官至新界高級警司、警務處偵緝處長。從警隊退休後,獲委任為元朗理民官,並擔任元朗區體育會會長。[1][2]1962年退休,由鍾逸傑接任元朗理民官。1964年至1965年任香港足球總會主席。[3]其後移居澳洲,並曾任澳洲「波路體育會」會長。[4]

元朗禮修村[5]及屯門符禮修路以他命名。

參考資料

  1. ^ 〈曾服務警察卅年 符禮修調充元朗理民官〉,《工商晚報》,1958-11-19
  2. ^ 〈七區鄉紳宴傅利沙〉,《華僑日報》,1958-12-12
  3. ^ 《香港足球總會九十週年紀念特刊》
  4. ^ 〈沙叔澳洲來鴻〉,《華僑日報》,1967-07-12
  5. ^ 〈元朗禮修新村建設模範新村 將請理民府官揭幕〉,《華僑日報》,1961-06-16
體育角色
前任者:
莫慶
香港足球總會主席
1964-1965
繼任者:
莫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