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軒(1425年—1498年),士昂,江西饒州府鄱陽縣人,民籍,明朝官員。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六十七名。景泰二年(1451年)辛未科會試第四十六名,殿試進士第二甲第七十一名。

初授南京给事中,升都给事中。成化初年,调浙江寿昌(今建德南)知县,升云南按察司佥事,提督云贵学政。童轩熟知天文历法,当时钦天监官员在天文历法常常出错,[1]景泰十年(1474)召为太常寺少卿,掌钦天监事,景泰十五年升太常寺卿,景泰十九年辭歸。

弘治四年迁南京吏部右侍郎。弘治七年升礼部尚书,十年致仕歸里,弘治十一年(1498年)二月十九日卒於家,享年七十四歲。

家族

永乐初,因家學精於天文,召入南京钦天监。[2]祖父童元凱。祖父童金友。父童碧瑄。[3]

董軒身後,遺腹生一子,預命名曰紫芝[4]

参考

  1. ^ 明史紀事本末》卷73:成化十四年戊戌十一月初一日己丑子正初刻合朔,冬至,日月与天同会于斗宿七度。至三十三年丁巳十月初一日戊辰酉正初刻合朔,冬至,日月与天复同会于斗宿七度。所谓气朔分齐,是为一章者也。今将一章十有九年七闰之数,冬至、月朔、闰月、节气、年、日、月、时,逐月开坐,编成一册上进,请敕该部精加考订,仍行钦天监从宜造历,颁布天下。」疏下部,尚书周洪谟掌钦天监事,童轩与正已参考讲论,竟日不能决。洪谟等因奏:「正已止据邵子《皇极经世书》及历代《天文志》推算气朔,又祖述前代术家评论岁差之意,言古今历法俱各有差。曾不知与天合,虽差而可。今正已胶泥所闻,轻率妄议,请下法司治罪。」诏锦衣卫执治之。
  2. ^ 《鄱阳县志》卷十一《人物》:轩,字士昂,世居鄱之文化乡。父玉壶以精历学,克钦天监天文生,徒家南畿。
  3.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二年进士登科录》)
  4. ^ 《客座贅語·卷三》:童公軒年七十四而卒,無子,遺腹生一子,公預命名曰紫芝。見倪文僖公謙墓誌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