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拯
章拯(1479年—1548年),字以道,號樸庵,浙江承宣布政使司金華府蘭谿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工部尚書。
章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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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尚書 | |
籍貫 | 浙江金華府蘭谿縣 |
字號 | 字以道,號樸庵 |
諡號 | 恭惠 |
出生 | 成化十五年(1479年)十月初七日 |
逝世 |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 |
配偶 | 娶嚴氏 |
親屬 | (從父)章懋、(子)章藹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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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枫山先生章懋从子,弘治十四年浙江乡试第八十四名举人,十五年(1502年)联登壬戌科會試第二百九十四名,三甲124名進士,授刑部主事,改刑部主事。正德年間,因得罪劉瑾下詔獄,謫梧州府通判。劉瑾被誅后,升任南京吏部主事,升兵部署郎中,七年(1512年)九月升廣東按察司副使、提調學校,十二年八月升廣東布政司右參政,十六年二月錄廣東新會、新寧二縣平賊功,升俸一级,历官廣西左布政使。
嘉靖二年(1523年)十二月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撫治鄖陽等處,三年改任巡視河道都御史,五年十二月加升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依旧总理河道,又奉命營建明顯陵,六年十一月乞休,詔還京別用。嘉靖八年三月升南京工部尚書,八月改任工部尚書,反對治理海運,九年十一月因連坐郊壇祭器缺供,落職歸。不久復官致仕[1],嘉靖二十七年正月卒,謚曰恭惠[2]。
家族
曾祖章邦和。祖父章申甫,封南京大理寺左评事。父章憼。母方氏。严侍下。兄章扩、章捷、章拱、章擯、章擇。
参考文献
- ^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卷179):“從子拯,字以道。幼從懋學,登弘治十五年進士,為刑部主事。正德初,忤劉瑾,下詔獄,謫梧州府通判。謹誅,擢南京兵部郎中。嘉靖中,累官工部尚書。桂萼欲復海運,延公卿議得失,拯曰:「海運雖有故事,而風濤百倍於河。且天津海口多淤,自古不聞有浚海者。」議遂寢。南北郊議起,拯言不可,失帝意。尋坐郊壇祭器缺供,落職歸。久之复官致仕,卒。”
-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三十二》:嘉靖二十七年正月,致仕工部尚書章拯卒。拯浙江蘭溪人,弘治壬戌進士,授工部主事,尋改刑部,以事忤逆瑾,矯詔收系獄,謫判梧州府。瑾敗,升南京吏部主事,歷副都御史撫治鄖陽,進工部右侍郎總理河道,已。被命營 顯陵,事竣,進南京工部尚書,改工部。拯直亮有大節,在工部嘗諫罷 四郊,詞甚切直,識者韙之。坐江西進 四郊祭器不如式,褫職閒住,旋以 東宮恩,複致仕,至是卒,賜祭葬如例,謚恭惠。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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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麟 |
明朝工部尚書 1529年-1530年 |
繼任: 蔣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