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撫標兵

督撫標兵清朝總督巡撫直轄的綠營兵力,隸屬於總督者稱為督標,隸屬於巡撫者稱為撫標,以「營」為單位。督標下設副將參將以下武職官員;撫標下設參將、游擊以下武職官員。

督標建制

各督標轄營數量與兵額不一。督標設置中軍副將一員管理全標營務,中營或左營設置都司一員,各營設置守備各一員,分別掌理各營事務。

直隸

直隸督標四營,分為左、右、前、後。督標中軍兼管左營,設副將一人、都司一人、千總二人、把總四人;右營、前營、後營各設遊擊一人、中軍守備一人、千總二人、把總四人。四營共有外委十四人。

兩江

兩江督標二營。

閩浙

閩浙督標三營。

湖廣

湖廣督標三營。

陝甘

陝甘督標五營。

四川

四川督標三營。

兩廣

兩廣督標五營。

雲貴

雲貴督標三營。

河道

河道督標三營。

漕運

漕運督標二營。

撫標建制

撫標一般為二營,分為左、右,兵額從八九百至千餘人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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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