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县
历史沿革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始置益阳县,属长沙郡;辖域为今桃江县、安化县、新化县和资阳、赫山二益阳市辖区全境。
- 东汉末年荆州牧刘表死后,军阀孙权(后为孙吴开国皇帝)部将黄盖曾平定益阳县叛乱。因借荆州,益阳县等地被交割给军阀刘备;建安十九年(214年),孙权袭取长沙郡,刘备承认长沙郡归孙权。
- 三国孙吴析置新阳县(今宁乡县);
- 北宋熙宁五年(1072年),因平定“梅山蛮”,自益阳县析置安化县和新化县;
- 元朝时,升为益阳州。明朝洪武初,复为益阳县,属长沙府[1]。
- 1950年益阳县城区析置县级益阳市;
- 1952年由益阳县第六、七、八、九、十一区析置桃江县。
- 1984年4月22日,益阳县的长春、迎风桥、过鹿坪、李昌港、香铺仑、杨林坳、新桥河7个乡和新桥河镇划归县级益阳市。
- 撤消前隶属益阳地区。1994年4月7日撤销销益阳地区、县级益阳市和益阳县,成立地级益阳市。益阳县撤銷后,其大部分行政区域划入赫山区,行政体制全部由赫山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