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順天府乡试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初授祥符县知县,以盗国剥民,为户科都给事中李应策揭发,被提问追赃[1]。后復官为户部宣府管粮署郎中主事[2],三十八年升山东右参议[3],歴官遼陽兵備道[4]。
参考资料
- ^ 万历二十七年十二月己亥,户科都给事中李应策发河南开封府祥符县知县王兴馈遗状, 上谓兴盗国剥民,行巡按御史提问追赃,李应策以发奸纪录。
- ^ 万历三十七年十二月,辅臣叶向高以会议兵饷诣文华门叩首,请宣府管粮郎中王兴言诸军久饿难堪。户部覆闻, 上曰:军饷拖欠数多,边计何赖,著抚按官上紧催解,其灾伤地方当分别轻重,不得一概藉口。
- ^ 万历三十八年四月,升户部主事王兴为山东右参议,江西参政应汝化为本省按察使。
- ^ 《博野县志》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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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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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汲縣知縣 1596年-15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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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李右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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