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陵
王淑陵(1535年—?年),字之義,號正吾,山西澤州陽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淑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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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廣布政使司左參政 | |
籍貫 | 山西澤州陽城縣 |
字號 | 字之義 |
出生 | 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十一月初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于氏,累封宜人 |
親屬 | (子)沖、治、溥、洽(举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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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由國子生中式山西鄉試第五十六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百六十名。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廷试三甲九十名進士。工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嵩縣知縣。隆慶元年(1567年)十二月降趙州判官,二年十二月升枣强知县,四年六月擢大理寺評事,万历三年(1575年)二月轉工部主事,五年二月升员外,管临清砖厂,六年八月升郎中,八年正月升河南副使,十年九月升本省右參政兼按察司佥事[1],十一年正月考察听调,十五年十一月起补四川右參政[2],十九年七月復除湖廣左參政,所至有聲[3]。二十年正月致仕。
家族
曾祖王鼎,壽官;祖王緯,壽官贈知县;父王言,累封员外郎;前母李氏,累赠宜人;母田氏,累封宜人[4]。弟淑喬;淑通;淑曾;淑旦;淑縉;淑燦;淑吉。
註釋
- ^ 万历十年九月,升河南副使王淑陵为右参政。
- ^ 万历十五年十一月,补河南右参政兼佥事王淑陵为四川右参政,盖以考察拾遗调简也。
- ^ 《山西通志·卷122》:王淑陵字之義陽城人嘉靖乙丑進士授嵩縣知縣。嵩故有礦穴,多巨盜。淑陵至,多方緝捕,又廉其渠魁,假以把總名目,勒令擒剿,一時肅清。興學勸農,善政種種,人肖像祀焉。擢評事,轉工部主事,歷官湖廣參政,所至有聲。
-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登科錄》:民籍,治《易經》,年三十一歲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九十名進士。十一月初五日生,行一,曾祖王鼎,壽官;祖王緯,壽官;父王言;前母李氏;田氏。重慶下,妻于氏,弟淑喬;淑通;淑曾;淑旦;淑縉;淑燦;淑吉。由國子生中式山西鄉試第五十六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百六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