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鸣 (1917年)
生平
1937年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晋察冀边区公安总局科员,晋察冀三分区公安特派员,平北、怀柔、顺义县公安科科长,察哈尔省康保县人民政府县长,北岳区公安局科长,察哈尔省公安局科长,宣化市公安局局长,大同市公安局局长,华北公安局副处长、处长,中央公安部一局六处处长、副局长。1961年11月任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次年11月任厅长、党组书记。文化大革命后任中共河南省委副秘书长[1]。1978年7月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2],中共河南省委政法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共河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副组长[3]。
参考
- ^ 河南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纂. 河南省大事记 1949.3-2009.9. 郑州:文心出版社. 2009.09: 299. ISBN 978-7-80683-771-9.
- ^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等编.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组织史资料 第1卷 1921.12-1987.10.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1996.12: 548. ISBN 7-80136-040-0.
- ^ 林英海,葛纪谦主编. 河南当代人物辞典. 河南当代人物辞典编辑委员会. 2006.07: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