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立帖木儿
燕立帖木儿,元朝官员,畏兀人。
至治三年(1323年),由平涼府判官转任西乡县尹、达鲁花赤。泰定初年,摄興元路(今陕西省汉中市)事。当地百姓不知种木棉之利,燕立帖木儿抵达兴元,求得种子给社户,教他们种植之法,百姓得其利。闲暇时,巡视郊野,因县北田地积水多,于是借富室之钱,开渠筑堤,将水泄入河中,田地于是收得一倍之利。驿马使得百姓困苦,贩马之人定价至一千五百贯。燕立帖木儿知其弊端,令每户交纳中统钞八贯,官府拘之买马,一年所纳额,计马十一匹,钱为七千四百三十贯。因为仓促有事征科,百姓不堪,于是在城南门外创立官店,四乡各立一店,每年入钞为一贯二千多钱,以纾解民力。创制尤碾磨,两年收得得米或麦五十余斛,百姓为他立遗爱碑,不久,在官任上去世[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