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室 (清朝)

貴族家庭
(重定向自清朝宗室

宗室满语ᡠᡴ᠋ᠰᡠᠨ转写uksun),音譯烏克孫,俗名黄带子,是出身清朝皇族愛新覺羅氏嫡系的皇族成員所享有的稱號。沒有爵位的皇族宗室,可以在名字(gebu)之前冠上「宗室」,以表示其身份。

概論

烏克孫(uksun),在明朝女真時,就在女真部落中使用,意指源出同支的近親兄弟姐妹們,其親緣關係較穆昆更為親近。在清朝官修「滿蒙漢三體」的《滿洲實錄》中,對譯為漢語的「族」。

1635年(天聰9年)正月二十六日,皇太極發布上諭,凡太祖後代,稱阿哥,其他六祖子弟,稱覺羅,皆為的宗室。皆用紅帶子,一般人不可直呼其名,應用阿哥,或覺羅來稱呼。

在在清朝入關之後,1636年(清太宗崇德元年),皇太极下诏,规定

  1. 其祖父清显祖塔克世的直系子孙为“宗室
  2. 清興祖福滿與清景祖覺昌安等其余伯叔兄弟旁支子孙称“觉罗”。
  3. 烏克孫(uksun),被譯為宗室,成為清朝皇室嫡系子孫專有用的名稱。

此外,另外創了一個單字,烏克蘇拉(uksura),用來取代之前烏克孫的意義,用以指近親家庭中的成員[1]

金朝舊例,金朝的皇族直系稱為宗室,不直呼其姓;皇族旁系則稱完顏,此外,還有非皇族的完顏氏[2]鄭天挺認為將皇族分為宗室與覺羅,是仿效金制度。非皇室的同姓覺羅,則稱民覺羅。

宗室系「黄带子」,觉罗系「红带子」,由此以示区别。宗室被革退者系「红带子」,位列皇族家谱《玉牒》之末。例如,签署《中英南京条约》的中方代表之一伊里布就是原为宗室,后被革退为红带子。

身為宗室,依其親疏,可受封爵位,最高為親王、郡王、貝勒、貝子以下,共分十四等[3],隨著與皇室的親疏,逐代遞降。

在十四等之下,稱閒散宗室,只享有宗室頭銜,可用四品頂戴,但沒有爵位[4]

爵位

宗室爵位,又稱宗室覺羅世爵,掌於宗人府,共分為十二級,只授予愛新覺羅氏族人,它們分別是:

男子

宗室的爵位有12等:

  1. 和碩親王    和碩:滿語意為一方、一隅
  2. 多羅郡王
  3. 多羅貝勒
  4. 固山貝子    固山:滿語意為一角
  5. 奉恩鎮國公
  6. 奉恩輔國公
  7. 不入八分鎮國公
  8. 不入八分輔國公
  9. 鎮國將軍    分一至三等鎮國將軍,正一品;補服為麒麟
  10. 輔國將軍    分一等輔國將軍兼一雲騎尉及一至三等輔國將軍,正二品;補服為獅子
  11. 奉國將軍    分一等奉國將軍兼一雲騎尉及一至三等奉國將軍,正三品;補服為豹子
  12. 奉恩將軍    分奉恩將軍兼一雲騎尉及奉恩將軍,正四品;補服為老虎

女子

  1. 固倫公主:居京師俸銀400兩、祿米400斛,下嫁外藩俸銀1000兩、俸緞30匹
  2. 和碩公主:居京師俸銀300兩、祿米300斛,下嫁外藩俸銀400兩、俸緞15匹
  3. 郡主,稱「和碩格格」,封親王之女:居京師俸銀160兩、祿米160斛,下嫁外藩俸銀160兩、俸緞12匹
  4. 縣主,稱「多羅格格」,封親王世子、郡王之女:居京師俸銀110兩、祿米110斛,下嫁外藩俸銀110兩、俸緞10匹
  5. 郡君,稱「多羅格格」,封郡王長子、貝勒之女:居京師俸銀60兩、祿米60斛,下嫁外藩俸銀60兩、俸緞8匹
  6. 縣君,稱「固山格格」,封貝子之女:居京師俸銀50兩、祿米50斛,下嫁外藩俸銀50兩、俸緞6匹
  7. 鄉君,稱「五品格格」,封鎮國公、輔國公之女:居京師俸銀40兩、祿米40斛,下嫁外藩俸銀40兩、俸緞5匹
  8. 宗女,稱「六品格格」,封不入八分公(奉恩將軍以上)之女:居京師俸銀30兩、祿米30斛,下嫁外藩俸銀30兩、俸緞3匹

[5]

世襲

根據光緒大清會典》卷一《宗人府》記載,清王朝分封皇室爵位共有功封恩封襲封考封四種形式和十二等爵(參見男子宗室的爵位有12等)。

清代为了防止如明代一样宗室爵位泛滥的情况,制定降襲制度,这在中国歷朝歷代中是最為特殊的。

其中輔國將軍以上還分世襲罔替世襲遞降兩類。一般情況下,因為功封王爵者多屬世襲罔替,也就是俗話說的“鐵帽子王”。因為恩封爵位者則多屬世襲遞降,但在遞降到輔國將軍這一爵位時便不再遞降。獲得親王、郡王、貝勒、貝子等爵位的宗室並不能世襲,每世遞降一等。惟有12大“鐵帽子王”因為其祖先功勳卓著,被賜世襲不降封典。如果某“鐵帽子王”獲罪奪爵,以其旁支襲爵,但其後世也不乏被奪爵的歷史記載。

世襲罔替

世襲罔替,即以原爵位承襲。例如大清十二家“ 鐵帽子王 ”。

清兵入關時,戰功昭著的幾个著名親王郡王,拥有世袭罔替的权利。他们的主爵位(入八分爵位)不必世袭递降,分别为礼亲王睿亲王豫亲王肃亲王郑亲王庄亲王克勤郡王顺承郡王。这八个清初王公,嫡系後裔享有世袭罔替的王爵(俗稱鐵帽子)。但是除了嫡子以外,其餘子孫还跟其他王公一样,世袭递降,并且进行考封。

后来也有四位親王因為輔佐皇帝太后政治鬥爭有功,而得到此殊榮,即怡亲王恭亲王醇亲王庆亲王

除此之外,还有几家清初立过军功的入八分公,得到世袭罔替,如褚英后人的奉恩镇国公,就是世袭罔替的。

世襲遞降

降等世襲,即每承襲一次要降一級,但降級若干次(親王降至鎮國公,郡王降至輔國公,貝勒降至不入八分鎮國公,貝子降至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公降至鎮國將軍,輔國公降至輔國將軍)後便不再遞降,以此爵傳世。

閒散宗室

根据世降一等的袭爵方式和嫡庶有别的原则,必然会导致有些宗室无法取得爵位,無爵位的宗室叫“閒散宗室”,用四品頂戴、武职补服,但无四品实职。

闲散宗室本无品级顶戴。至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乾隆帝认为闲散宗室“谱列银潢,名登《玉牒》”,却“身无职级,竟至与齐民无别”,有辱皇室风采,于是钦赐闲散宗室着四品顶戴、武职补服。

玉牒》紀錄清朝男性宗室共4萬餘人,曾有封爵位或任官職者僅4,279人,約佔皇族人數之10%。其中宗室受封封王爵以上者182人,封輔國公以上者337人,奉國將軍以上者1,580人,共2,099人,約佔皇族人數之5%,多數宗室為無爵無職之閒散宗室。[6]

旗族

入關前,宗室諸王公未有明確分家或旗族隸屬規範,視各旗旗主受賞、沒收、分家、交換、兼併佐領而定。入關後,自清世祖以下諸帝之皇子皆於封爵分府時自上三旗撥出若干佐領,入封於下五旗。[7]宗室旗籍與族屬如下:[8]

帝系 房序 分支 旗籍 支族
顯祖
第二房穆爾哈齊 第二子達爾察後裔 正藍旗 第七族
第四子務達海後裔 正藍旗 第九族
第五子漢岱後裔 正藍旗 第二族
第七子塔海後裔 正藍旗 第十三族
第九子祜世塔後裔 正藍旗 第五族
第十子喇世塔後裔 正藍旗 第十二族
第三房舒爾哈齊 第二子阿敏第一子宏科泰後裔 鑲藍旗 第一族
第二子阿敏第二子愛爾禮後裔 鑲藍旗 第一族
第二子阿敏第三子固爾瑪渾後裔 鑲藍旗 第一族
第二子阿敏第四子恭阿後裔 鑲藍旗 第二族
第二子阿敏第五子果蓋後裔 鑲藍旗 第二族
第二子阿敏第六子果賴後裔 鑲藍旗 第二族
第三子扎薩克圖後裔 鑲藍旗 第三族
第四子圖倫後裔 鑲藍旗 第七族
第四子圖倫第二子屯齊第二子富爾親後裔 鑲藍旗 第四族
第五子塞桑武後裔 鑲藍旗 第四族
第六子濟爾哈朗後裔 鑲藍旗 第五族
第八子費揚武後裔 鑲藍旗 第六族
第五房巴雅喇 諸子後裔 鑲黃旗 第一族
第六子濟瑪護後裔 鑲白旗 第二族
太祖
第一房褚英 第一子杜度第一子杜爾祜後裔 鑲紅旗 第一族
第一子杜度第二子穆爾祜後裔 鑲紅旗 第一族
第一子杜度第三子特爾祜後裔 鑲紅旗 第二族
第一子杜度第六子杜努文後裔 鑲紅旗 第二族[9]
第一子杜度第七子薩弼後裔 鑲紅旗 第三族
第三子尼堪後裔 鑲紅旗 第四族
第二房代善 第一子岳託後裔 鑲紅旗 第五族
第三子薩哈璘後裔 正紅旗 第一族[10]
第四子瓦克達後裔 正紅旗 第二族
第七子滿達海後裔 正紅旗 第三族
第七子滿達海第一子長阿岱第四子廣昌後裔 正紅旗 第五族
第八子祜塞後裔 正紅旗 第四族
第三房阿拜 第一子席特庫後裔 正藍旗第 第十一族
第三子費雅三後裔 正藍旗第 第十一族
第四子干圖後裔 正藍旗第 第十一族
第五子範國後裔 正藍旗 第十族
第六子鞏安後裔 正藍旗 第十族
第七子灝善後裔 正藍旗 第一族
第四房湯古代後裔 - 正白旗 第二族
第六房塔拜 第二子額克親後裔 正白旗 第二族
第二子額克親第四子伯爾赫宜後裔 正白旗 第一族
第四子巴穆布爾善後裔 正白旗 第三族
第六子巴都海後裔 正白旗 第三族
第七子喇都海後裔 正白旗 第三族
第八子巴特瑪費揚武後裔 正白旗 第三族
第七房阿巴泰後裔 - 正藍旗 第八族
第九房巴布泰後裔 - 正黃旗 第一族
第十一房巴布海後裔 - 正黃旗 第一族
第十二房阿濟格後裔 - 鑲紅旗 第六族
第十三房賴慕布後裔 - 正藍旗 第八族
第十四房多爾袞後裔 - 正藍旗 第三族
第十五房多鐸 諸子後裔 正藍旗 第四族
第七子洞鄂後裔 正藍旗 第三族
第八子費揚古後裔 正藍旗 第四族
太宗
第一房豪格 富綬以外諸子後裔 鑲白旗 第一族
第四子富綬後裔 鑲白旗 第三族
第四房葉布舒後裔 - 正黃旗 第二族
第五房碩塞 第一子博果鐸後裔 右翼近支鑲紅旗 第三族[11]
第二子博爾果洛後裔 鑲紅旗 第四族
第三子鞥額布後裔 鑲紅旗 第四族
第六房高塞後裔 - 正黃旗 第二族
第七房常舒後裔 - 鑲黃旗 第一族
第十房韜塞後裔 - 正白入鑲黃旗 第一族
世祖
第二房福全後裔 - 鑲白旗 第二族[12]
第五房常穎後裔 - 正藍旗 第六族[13]
聖祖
第一房允禔後裔 - 右翼近支鑲藍旗 第一族
第二房允礽後裔 - 右翼近支鑲藍旗 第二族
第三房允祉後裔 - 右翼近支鑲藍旗 第三族
第五房允祺後裔 - 左翼近支鑲白旗 第一族
第七房允祐後裔 - 左翼近支鑲白旗 第二族
第八房允禩後裔 - 左翼近支正藍旗 第二族
第九房允禟後裔 - 左翼近支正藍旗 第二族
第十房允䄉後裔 - 右翼近支正紅旗 第三族[14]
第十二房允祹後裔 - 左翼近支鑲白旗 第一族
第十三房允祥後裔 - 左翼近支正藍旗 第二族
第十四房允禵後裔 - 右翼近支鑲藍旗 第四族
第十五房允禑後裔 - 右翼近支正紅旗 第四族
第十七房允禮後裔 - 右翼近支正紅旗 第一族[15]
第二十房允禕後裔 - 左翼近支正藍旗 第一族
第二十一房允禧後裔 - 右翼近支鑲藍旗 第一族
第二十二房允祜後裔 - 左翼近支正藍旗 第一族
第二十三房允祁後裔 - 左翼近支鑲白旗 第一族
第二十四房允祕後裔 - 左翼近支正藍旗 第二族
世宗
弘晝後裔 - 左翼近支正藍旗 第二族
高宗
第一房永璜後裔 - 左翼近支正藍旗 第一族
第三房永璋後裔 - 右翼近支鑲紅旗 第一族
第五房永琪後裔 - 右翼近支鑲紅旗 第一族
第八房永璇後裔 - 左翼近支鑲白旗 第一族
第十一房永瑆後裔 - 右翼近支正紅旗 第一族
第十二房永璂後裔 - 右翼近支正紅旗 第一族
第十七房永璘後裔 - 右翼近支鑲藍旗 第一族
仁宗
第三房綿愷後裔 - 左翼近支鑲白旗 第一族
第四房綿忻後裔 - 右翼近支鑲紅旗 第一族
第五房綿愉後裔 - 右翼近支鑲藍旗 第一族
宣宗
第一房奕緯後裔 - 右翼近支鑲紅旗 第一族
第六房奕訢後裔 - 右翼近支鑲藍旗 第一族
第七房奕譞後裔 - 左翼近支鑲白旗 第一族
第八房奕詥後裔 - 右翼近支正紅旗 第一族
第九房奕譓後裔 - 左翼近支正藍旗 第一族

宗室革退者

宗室各支系中,因罪被黜为红带子支裔:

现状

1912年2月,大清政府頒布大清皇帝退位詔書,正式结束清朝296年统治。此后,滿州人通遍使用汉姓,放弃传统滿族姓氏,宗室亦如此,爱新觉罗氏改为金姓趙姓,亦有随名姓。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强调阶级成分,因此个人对为清朝宗室后裔身份较为忌讳。1970年代末,社会政治风气改变。此后,宗室后裔已不再成为忌讳。当代学者阎崇年将清朝皇族后裔归为三类:近亲宗室、宗室嫡系子孙、闲散宗室。包括溥仪兄弟在内的近亲宗室的正支较为低调,旁支更喜欢使用爱新觉罗氏这个姓氏。有认为这是“时代功利性”。更有皇族后裔将自称爱新觉罗者归为“骗子[16]

参考文献

引用

  1. ^ 劉小萌〈明代女真的血缘家族"乌克孙"〉,收入劉小萌著《滿族的社會與生活》
  2. ^ 《金史》卷59〈表〉:「金人初起,完顏十二部,其後皆以部為氏,史臣記錄有稱「宗室」者,有稱完顏者。稱完顏者亦有二焉,有同姓完顏,蓋疏族,若石土門、迪古乃是也;有異姓完顏,蓋部人,若歡都是也。大定以前稱「宗室」,明昌以後避睿宗諱稱「內族」,其實一而已,書名不書氏,其制如此。宣宗詔宗室皆稱完顏,不復識別焉。」
  3. ^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1:「宗室封爵列十有四等,一和碩親王,二世子,三多羅郡王,四長子,五多羅貝勒,六固山貝子,七鎮國公,八輔國公,九不入八分鎮國公,十不入八分輔國公,十一鎮國將軍,十二輔國將軍,十三奉國將軍,十四奉恩將軍。皇子生十五歲,由府請封其爵,級出自欽定。」
  4. ^ 吳振域《養吉齋叢錄》卷1:「宗室封爵,自親王、郡王、貝勒、貝子以下,凡十四等,以世遞降。以下則為閒散宗室,用四品頂戴。惟禮親王、睿親王、肅親王、鄭親王,世襲不降封,或獲罪革爵,仍以旁支襲封,京師俗諺謂之鐵帽子王。」
  5. ^ 鄂爾泰等奉敕修,《八旗通志初集》,卷五十,典禮志一。
  6. ^ 賴惠敏,〈清代皇族的封爵與任官研究〉,收入中央大學共同學科編,《第二屆明清之際中國文化的延續與轉變論文集》(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3年4月),頁427-460。
  7. ^ 杜家驥,《八旗與清朝政治論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3月),第258、330、331頁。
  8. ^ 牟其汶輯,《宗室王公世職章京爵秩襲次全表》,宗人府黃檔房,《宗室王公章京世系爵秩冊》,收入北京圖書館出版社編《北京圖書館藏家譜叢刊·民族卷》,第34冊、第35冊(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3年2月)。
  9. ^ 杜努文獨子蘇努因罪廢為庶人,後復宗籍為紅帶子。
  10. ^ 薩哈璘第一子阿達禮因罪黜宗室。
  11. ^ 聖祖第十六子允祿嗣。
  12. ^ 宗人府黃檔房冊作鑲白旗第一族。
  13. ^ 宗人府黃檔房冊作正藍旗第八族。
  14. ^ 宗人府黃檔房冊作正紅旗第二族。
  15. ^ 世宗第六子弘曕嗣。
  16. ^ 学者:正支后裔很低调 旁支就喜欢管自己叫爱新觉罗. 凤凰网,来源:中国网. 2014-09-11 [2017-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1) (简体中文). 

来源

  • 清史稿·皇子世表一》,赵尔巽 等 著.
  • 《宗室王公世職章京爵秩席次全表·卷一》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