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简称深圳市口岸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管深圳市口岸日常运作协调、管理、监督及处理口岸涉外相关业务工作[1]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发。
主要领导
主任刘卫翔
一级巡视员王刚
二级巡视员
2
吴兵、 胡汝林
副主任陈强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深圳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行政级别副地厅级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党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6-9层
對外官網ka.sz.gov.cn/
影像资料
深圳市口岸指挥中心大厦(现已搬迁)

历史

  • 1949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宝深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文锦渡关卡罗湖关卡[2]
  • 1976年3月5日,中共宝安县委边防口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该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的前身[2]
  • 1980年9月8日,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后,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亦在随后成立[3]
  • 2023年12月28日,受穗莞深城际铁路皇岗口岸站施工影响,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搬迁至福田区广电金融中心办公[4]

职责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承担下列职责[5]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发展战略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 负责全市口岸设立、开放、关闭、退出及通关时间调整等事项的报批和组织实施。
  3. 负责研究口岸整体布局规划,拟订建设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服务口岸经济发展。
  4. 负责加强口岸通关协作,推进口岸查验方式和监管模式创新。
  5. 统筹全市口岸信息化建设,推动口岸公共数据的共享开放和利用。
  6. 负责对口岸查验单位、驻点单位的工作协调和口岸运行的服务监管,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7. 维护口岸公共秩序和安全,组织开展全市陆路口岸安全防控和应急工作。
  8. 负责全市口岸区域政府物业、设施设备等资产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合理使用。
  9. 根据市政府的授权,组织实施深港口岸合作。
  10.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 秘书处(机关党委)
  • 合作发展处(政策法规处)
  • 陆路口岸处
  • 海空港口岸处
  • 规划建设处
  • 数字口岸处
  • 口岸资产监管处

深圳口岸分类

深圳已拥有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一类口岸16个。其中:公路口岸7个,铁路口岸2个,水运口岸6个,航空口岸1个。

公路口岸

铁路口岸

水运口岸

航空口岸

参见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