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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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简称海师大(英語:Hainan Normal University)为中国海南省海口市的一所公立大学,为海南省重点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权的普通高等学校。
海南师范大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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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 |||
校训 | 崇德 创新 尚学 求是 | ||
创办时间 | 1949年 | ||
学校标识码 | 4146011658 | ||
学校类型 | 公立 | ||
党委书记 | 许玫 | ||
校长 | 过建春 | ||
校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海口市 | ||
網站 | ww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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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史
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
1952年7月,全国高等院校进行院系调整,海南师范学院的二、三、四年级学生和部分教师归入其他院校,部分教师和一年级学生留在原址成立海南师范专科学校。
1953年,院系又进行调整,海南师范专科学校并入华南师范学院(今华南师范大学);同年9月,海南师范专科学院撤销,海南师范专科学校附中接收其校址和部分图书、仪器,改建为海南中学。
1958年,在海南中学校园内重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同时在原有的校舍、部分图书设备基础上从海南中学、琼台师范学校抽调部分优秀教师充实海南师范专科学校的师资力量,经过筹备,1958年秋季正式招生,复办后,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管。学校开设中文、政史、数学、物理、生化、俄语、体育7个专业,学制2年,该年招生280人。
1962年,全国高校院系再次调整,将海南教师进修学校、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师范专科学校、海南工业专科学校先后并入海南师范专科学校,是当时广东省保留下来的唯一的一所师范专科学校。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学校停办。
1983年,学校重新招收本科,并与海南医学院等单位合并组建海南大学。
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
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
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1],并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
2009年,海南省政府将学校列为省重点大学进行建设。
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2015年,被列为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教学单位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育学院
- 教师教育学院(海南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 初等教育学院
- 心理学院
- 文学院
- 历史文化学院
-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 法学院(海南省廉洁文化研究基地)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外国语学院(国际语言服务学院)
- 音乐学院
- 美术学院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生命科学学院(海南生物多样性博物馆)
- 体育学院
- 足球学院
-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 旅游学院
- 国际教育学院(海南来琼国际学生预科教育学院)[2]
参见
参考文献
- ^ 教育部关于同意海南师范学院正式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07-03-16 [2024-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25).
- ^ 教学单位. 河南师范大学. [2024-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