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

中国海南省海口市的公立大学
(重定向自海南师范专科学校

海南师范大学,简称海师大(英語:Hainan Normal University)为中国海南省海口市的一所公立大学,为海南省重点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权的普通高等学校。

海南师范大学
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校徽
海南师范大學正校門
校训崇德 创新 尚学 求是
创办时间1949年
学校标识码4146011658
学校类型公立
党委书记许玫
校长过建春
校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海口市
網站www.hainnu.edu.cn
位置
地图

校史

前身为建于清朝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瓊台書院

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

1952年7月,全国高等院校进行院系调整,海南师范学院的二、三、四年级学生和部分教师归入其他院校,部分教师和一年级学生留在原址成立海南师范专科学校。

1953年,院系又进行调整,海南师范专科学校并入华南师范学院(今华南师范大学);同年9月,海南师范专科学院撤销,海南师范专科学校附中接收其校址和部分图书、仪器,改建为海南中学。

1958年,在海南中学校园内重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同时在原有的校舍、部分图书设备基础上从海南中学、琼台师范学校抽调部分优秀教师充实海南师范专科学校的师资力量,经过筹备,1958年秋季正式招生,复办后,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管。学校开设中文、政史、数学、物理、生化、俄语、体育7个专业,学制2年,该年招生280人。

1962年,全国高校院系再次调整,将海南教师进修学校、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师范专科学校、海南工业专科学校先后并入海南师范专科学校,是当时广东省保留下来的唯一的一所师范专科学校。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学校停办。

1983年,学校重新招收本科,并与海南医学院等单位合并组建海南大学。

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

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

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1],并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

2009年,海南省政府将学校列为省重点大学进行建设。

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2015年,被列为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教学单位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育学院
  • 教师教育学院(海南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 初等教育学院
  • 心理学院
  • 文学院
  • 历史文化学院
  •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 法学院(海南省廉洁文化研究基地)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外国语学院(国际语言服务学院)
  • 音乐学院
  • 美术学院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生命科学学院(海南生物多样性博物馆)
  • 体育学院
  • 足球学院
  •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 旅游学院
  • 国际教育学院(海南来琼国际学生预科教育学院)[2]

参见

参考文献

  1. ^ 教育部关于同意海南师范学院正式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07-03-16 [2024-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25). 
  2. ^ 教学单位. 河南师范大学. [2024-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9-14).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