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道中华民国初期在山东省设置的

1914年6月由岱北道改名[1]治所历城县(今山东济南市)。属山东省。辖历城、章丘邹平淄川长山桓台齐河齐东济阳长清泰安新泰莱芜肥城惠民阳信无棣滨县利津乐陵沾化蒲台商河青城博兴高苑博山等县。辖区约当今山东省乐陵商河济阳齐河济南等市县以东(庆云县除外),东营垦利博兴淄博临淄区除外)、莱芜沂源等市县以西,肥城泰安新泰三市以北地区。

1925年10月22日,山东督办兼省长张宗昌下令,改四道为十一道,仅济南道保留原名,但辖县减少为十县,即历城、章丘、邹平、淄川、长山、桓台、齐河、齐东、济阳、长清[1]。1927年,南京政府废除道制,但未在山东执行。1928年4月,张宗昌被北伐军逐出山东。6月,南京政府建立山东省政府,实质上废除道制[2]

注释

  1. ^ 1.0 1.1 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省情资料库》建置库》第二卷 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第一类 北洋政府时期(1912年1月-1928年4月). 山东省情网,来源于《山东省志·建置志》. 2003 [2018-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1) (简体中文). 
  2. ^ 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来源于《山东省志·建置志》. 省情资料库》建置库》第二卷 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第二类 南京政府时期第一辑 南京政府时期(上)(1928年4月-1937年7月). 山东省情网. 2003 [2018-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2)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