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天錫 (宋朝)
洪天錫(1202年—1267年),字君疇,號裕昆,又名陽岩。福建晋江安仁乡江阴里后厅(今石狮市宝盖镇后厅村)人,南宋官員。
生平
洪權之孫。宝庆二年(1226年),中进士,曾任广州司法、监察御史。當時董宋臣霸占民田、招权纳贿,洪天锡上言:“天下之患三,曰宦者、外戚、小人。”指董宋臣、谢堂以及厉文翁。[1]理宗袒护厉文翁,洪天锡指出:“不斥文翁,必为王府累。”理宗令吴燧宣旨告谕多次,洪天锡不屈服,“对抗如初。”同年六月戍子,因弹劾无效,辞官。董宋臣贿赂太学生林自养,请杀谢方叔和洪天锡。《宋史》稱:“然终宋世阉人不能窃弄主威者,皆天锡之力。”景定二年(1261年),改派天锡为广东提点刑狱,五次拒絕,后知潭州(今长沙),任广东转运判官。度宗时,任侍御史兼侍读召。曾先后任工部侍郎兼直学士院、福建安抚使、刑部尚书。卒谥文毅。著有《经筵讲义》、《阳岩文集》等,均已佚。
注釋
- ^ 《续资治通鉴- 卷一百七十四》
參考書目
- 《宋史·洪天锡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