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巡防队

治安巡防队,是指在中国大陆,部分非公务人员、但履行一定社会行政职能的队伍,其主要负责巡逻、盘查、堵截、守卡、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开展宣传和安全检查、维护治安秩序、完成公安机关指派的社会治安工作。

治安巡防队员并不属于人民警察。能成为一名治安巡防员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无犯罪不良纪录。二是身体要健康,通常都是退役军人有优先,但他们素质都不高,文化程度也低,经常有殴打小偷等违法和侵犯人权之事发生。例如在2008年3月20日,深圳一名巡防员乘车不给钱并将售票员用手铐铐了两个钟头[1]。2008年月11日他们和警察私分扫黄查毒罚款等行为,更有甚者竟是黑社会成员[2]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