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瀚 (嘉靖進士)

沈瀚(1497年—1552年),字原約,號夷斋,直隸蘇州府吳江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沈瀚
大明廣東按察司副使
籍貫直隸蘇州府吳江縣
出生弘治丁巳七月初二日
逝世嘉靖三十一年壬子八月十一日
配偶娶顾氏(1495年-1552年),封孺人(汝宁知府顾昺之妹)
親屬(子)沈敷言
出身
  • 嘉靖七年戊子科舉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出身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六十七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會試第二百三十名,登第二甲第十六名進士[1][2]。改庶吉士,送翰林院读书,十六年正月散館,授吏科给事中,七月以請上御经筵忤旨,降浙江布政司照磨[3]。量移南京国子监丞,进南京兵部武库司主事,升礼部儀制司郎中,出为承天府知府。擢浙江按察司副使、巡视海道,改调广东副使,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入贺京师,疽發于背而卒。

家族

曾祖沈政;祖父沈達;父沈玒,贈吏科给事中。前母王氏;母李氏,封孺人。慈侍下。弟湛、淳、涞[4]

参考文献

  • 薛應旂《沈夷斋副憲暨配顾孺人墓誌銘》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嘉靖十六年七月,吏科给事中沈瀚言文华殿修饬将完,秋气渐爽,请 上时御经筵日,令儒臣进讲商确治道。 上以瀚有所欲言,何待经筵,责令对状。瀚具疏伏罪,诏降调外任,谪浙江布政使司照磨。…… 丁亥吏科给事中沈瀚疏请 上御经筵,与儒臣商确政治。 上览奏不悦曰:瀚如有所欲言,何待经筵,即具条奏毋隐。瀚因上章引罪。得旨:朕于经筵未尝少废,偶因修饬文华殿暂辍春讲。瀚职具请,若有所欲言者,及令陈说,乃又不行开奏,是邀名抗违,本宜重治,姑降二级调外任。已乃谪瀚浙江布政司照磨。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