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傳師
沈传师(777年—835年[1])字子言。吴县(今江苏苏州)人,祖籍吴兴郡武康县(今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唐书法家。
沈传师是沈齐家曾孙,沈既濟之子。唐德宗贞元二十一年進士[2],登制科乙第,历官太子校书郎、转左拾遗、左补阙,元和十二年為翰林学士[3]、中书舍人、湖南观察使等職。宝历元年(825年)拜官至尚书右丞、吏部侍郎,“更二镇十年,无书贿入权家”。大和二年(828年),外放江西觀察使、宣歙观察使[4]。陈思称其“才行有余”[5]。四年(830年)九月,至宣州,七年(833年)四月回京任職,終官吏部侍郎,九年(835年)去世,赠吏部尚书。有子沈询。
沈傳師工書法,米芾推崇道:“如龙游天表,虎踞溪旁,精神自若,骨法清虚。”一日米芾游湘西道林岳麓寺時,將沈氏所书的《游道林岳麓寺诗》偷走,揚帆而去。寺僧急向官府告发,方得以追回。朱长文说他“正、行书皆至妙品。存于翠琰、爽快骞举,如许迈学仙,骨轻神健、飘飘然欲腾霄云”[6]。
注釋
延伸阅读
[编]
參考書目
- 《旧唐书》卷一四九《沈传师传》
- 《新唐书》卷一三二《沈传师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