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沛然(1537年—?),字應吾,號涵齋,湖廣武昌府江夏縣民籍黃州府黃岡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江沛然
大明南京戶部郎中
籍貫湖廣黃州府黃岡縣
湖廣武昌府江夏縣民籍
字號字應吾,號涵齋
出生嘉靖十六年丁酉十二月初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张氏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湖廣鄉試第二十二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三十六名,三甲第二百一十五名進士[1][2]。授陽山知縣。丁憂去職,服闕,萬曆二年(1574年)補吉水知縣,七年降二级用,八年降为庐州府经历,丁憂歸。十三年复除河南府经历,遷懷慶府推官,讞獄平反稱最,十四年陞南京都察院經歷,執法不阿。十六年陞南京戶部郎中,京察評為「浮躁」,二十一年降貴州布政司理問,二十三年升临江府通判,遷唐府审理正,隨即去官家居[3]

家族

曾祖江勝先;祖父江友仁;父江濟,母陶氏;繼母李氏。严侍下。兄浩然、自然[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江夏縣志》:沛然,字應吾,號涵齋。隆慶辛未進士,授陽山知縣。丁艱,補吉水知縣,遷懷慶府推官,讞獄平反稱最,陞南都察院經歷,執法不阿。旋陞南戶部郎中,以蜚語京察浮躁,降理問、通判、審理,沛然遂家居。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林鹏飞
明朝江西吉水县知县
萬曆三年任
繼任:
陳與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