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愷 (明朝)
毛愷(1506年—1570年),字達和,號介川,晚號節齋居士,浙江江山縣(今江山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乙未進士,官至刑部尚書。
毛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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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資政大夫刑部尚書 | |
籍貫 | 浙江衢州府江山縣匠籍 |
字號 | 字達和,號介川,晚號節齋居士 |
諡號 | 端簡 |
出生 | 正德元年(1506年)丙寅十二月十三日 浙江江山縣 |
逝世 | 隆慶四年(1570年)九月初九日 浙江江山縣 |
配偶 | 娶杨氏,累封夫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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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浙江鄉試第二十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会试第一百十名,三甲一百三十一名進士[1][2]。明年授行人司行人,奉命使肅藩,十八年二月擢授广西道試監察御史。十九年差印馬北直隸,三月因請留洗馬鄒守益被謫寧國府推官,二十一年升南京工部营缮司主事,抽稅蕪湖關,二十二年升工部都水司員外,二十三年甲辰轉本司郎中,丁父忧归。二十七年補刑部四川司郎中,次年升江西瑞州府知府,三十年调任直隸寧國府,既而復丁母憂,三十三年起復,再補山東萊州府,拜官甫數日,即轉天津兵備副使,三年任满,升山西右參政,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官河南按察使,不久晋本省右布政使,四十年五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提督紫荊等關,四十一年升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巡撫鳳陽等處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四十一年十一月升左副都御史,回院管事,四十四年四月升刑部右侍郎,五月改吏部右侍郎,十二月升本部左侍郎,四十五年十一月升南京礼部尚书,改南吏部尚書,隆慶元年(1567年)五月改刑部尚書,二年七月赴任,因處置太監李芳一案而忤穆宗,四年二月引疾乞休,九月九日病逝,享年六十五。隆慶五年六月因给事中张齐一案,被追奪原職。神宗继位,恢复官职,萬曆元年四月賜祭葬,十二年追贈太子少保,諡端簡。《明史》有傳。[3]
家族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史·214卷》:毛愷,字達和,江山人。嘉靖十四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坐論洗馬鄒守益不當投散地,為執政所惡,謫寧國推官。歷刑部尚書。太監李芳驟諫忤穆宗,命刑部置重辟。愷奏:「芳罪狀未明,非所以示天下公。」芳乃得貰死。愷贈太子少保,諡端簡。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
- 趙鏜,《資政大夫刑部尚書介川毛公愷行狀》,國朝獻徵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