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盧溝摩崖造像
毗盧溝摩崖造像位於四川省資陽市安岳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宋。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毗盧溝摩崖造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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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資陽市安岳縣 |
時代 | 宋代 |
編號 | 369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毗盧溝摩崖造像位於四川省資陽市安岳縣龍台鎮雙崗村一組長坡,該造像鑿於長坡西北崖壁,長40.6米,上下寬5米,共4金18尊造像,題記4通。造像主要刻三身佛、一佛二菩薩、柳本尊荊眼、斯臂等內容。第1號盒:三身佛盒,方形平頂盒,寬4.95米,高3.02米,深1.88米。主尊法身毗盧遮那佛,像高2.03米,肩寬0.76米,頭高0.85米,結蜘跌坐在金剛座上,頭戴縷空雕花寶冠,螺警外露,身著袒胸架槳,雙手於胸前作智拳印,面部豐滿圓潤,慈眉善目;左為報身盧舍那佛,右為應身釋迦摩尼佛,頭著螺誓,身著架槳,均結蜘跌坐于金剛座上。盒兩側各右一力士一供養人,共7尊。左側壁刻題記兩通,刻“嘉慶口口口口口”。左側侍女像高0.95米,肩寬0.40米。右側侍女像高1.05米,肩寬0.40米。右側壁刻題記一通,“道光八年六月二十三日重塑弟子彭紹端男文風立”。4號盒刻柳本尊修行圖,僅刻出“二煉”(劑限、斷臂)。它是安岳石刻中又一刻有川密柳本尊像的石窟,對研究大足安岳石刻有重要作用。1995年6月,毗盧溝摩崖造像被安岳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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