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明翰
梁明翰(1513年—1595年),字維憲,山西汾州孝義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梁明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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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四川按察使 | |
籍貫 | 山西汾州孝義縣 |
出生 | 三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萬曆二十三年 |
配偶 | 娶喬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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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山西鄉試第五十四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九名,登第二甲第六十二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厯员外、郎中,出为庆阳府知府,迁副使,改陕西行太仆寺卿。隆慶二年(1568年)四月复出为陕西右叅政,五年正月迁四川按察使,十二月被御史刘尧卿弹劾不職,勒令致仕。年八十三卒[3]。
家族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山西通志》:梁明翰字维宪,孝义人。嘉靖丁未进士,授刑部主事,厯员外、郎中,出为庆阳府知府,迁副使,入为太仆寺卿,复出为陕西叅政,迁四川按察司使。性长厚,与诸弟析居,所得俸钱仍分给。居乡赈穷恤困,与人交恂恂礼法。居官平易近人,为副使,抚降𤞑贼,人尤称之,年八十三卒。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