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贤 (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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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贤(504年—569年),字贤和原州高平(今宁夏固原)人,北周柱国大将军、原州刺史、河西桓公。北周高平李氏家族。

李賢墓誌.[1]

家世

自称祖籍是陇西成纪,李陵的后裔,所以出生在北方,后来跟随魏国南下。1985年在宁夏固原发掘出土的北周李贤夫妇墓的墓志证实了这种说法并不是记史人的附会,而是确实为李贤本人认同并记录在其墓志上的。姚薇元考證其家族出身高車

在李陵投降匈奴後,其家族在北方草原,生活在匈奴部落中。十世祖俟地归为鲜卑㩉拔氏首领,加入鲜卑拓跋部。曾祖父,在魏太武帝时以子都督讨伐两山屠各胡(属匈奴族)时阵亡,追赠宁西将军、陇西郡守。祖父李斌(即墓志上的平凉府君),袭领父兵,镇守于平高(今宁夏固原),遂成为平高人。父李文保(即墓志上的司空公原州史君),早卒。后来在西魏大统末年,因为李贤兄弟功勋卓著,被追赠泾原东秦三州刺史、司空

生平

李贤十四岁丧父,诸弟由他抚养长大。北魏永安年间,李贤作为原州豪强,助尔朱天光驱逐万俟丑奴叛军党羽万俟道洛费连少浑出原州,被任命为州主簿。并数次抵抗贼军,以军功累迁威烈将军、殿中将军、平高令。

后在宇文泰手下任抚军大将军、都督。532年北魏孝武帝西奔长安,李贤奉宇文泰之命率骑兵迎接护卫。封下邽县公,食邑一千户。不久授左都督、安东将军,还镇原州。

大统二年(536年),原州州民豆卢狼杀死都督大野树儿等,据州城反叛。李贤率敢死士三百人,分为两路,乘夜袭击贼军,追斩豆卢狼,平定叛乱,李贤升迁原州长史,不久掌管原州事。大统四年,莫折后炽寇掠泾州、原州一带,李贤乘贼军与行泾州事史宁交战之际,率数百骑直接偷袭后炽营地,收其妻子、僮隶五百余人,并辎重等。莫折后炽击败史宁军后,方欲追击,听闻李贤军至,掉头与李贤接战。李贤手斩十余级,生擒六人,大败贼军。

八年,李贤正式被授为原州刺史。十二年,随独孤信平定凉州宇文仲和,又抚慰西北张掖等五郡而还。十六年,迁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他与宇文泰关系亲密,多次在原州接待宴请宇文泰。宇文泰之子宇文邕宇文宪幼年养在李贤家中六年,并赐李贤妻子吴氏姓宇文氏,认为侄女。

魏恭帝元年(554年),进爵河西郡公,食邑增加到二千户。后因以弟李远之子李植因罪被杀,连坐除名。不久复授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此后李贤历任郢州瓜州河州洮州刺史。天和四年(569年)三月廿五日薨于长安,时年六十有六。皇帝特赠柱国大将军、原泾秦河渭夏陇成豳灵十州诸军事、原州刺史,谥曰桓公。同年五月己丑朔廿一日己酉葬于原州西南陇山之足。1983年9月至12月,李贤夫妇墓在宁夏固原县南郊被发掘出土。

夫人宇文氏(吴辉),高平人。祖兴宗,父洪愿。春秋卅八,以大统十三年(547年)岁次丁卯九月乙未朔廿六日庚申薨于州治。追赠长城郡君。

兄弟李远李穆

墓葬

 
李贤墓葬的鎏金银壶.[2][3][4]

1983年9月至12月,宁夏博物馆和原固原县文物工作站联合对固原县南郊乡深沟村的一座古墓进行了发掘。经发掘清理得知此墓为北周柱国大将军大都督李贤夫妇合葬墓,葬于北周天和四年(569年)。此墓虽经严重盗扰,但仍出土了金、银、铜、铁、陶、玉等各种质地的随葬品三百余件。李贤夫妇墓中出土的陶俑数量最多,多达255件,阵容庞大,气势恢宏。这些都是李贤墓生前宫室生活的一个缩影,充分反映了李贤生前作为北周柱国大将军出行时显赫的地位和庞大威武的仪卫阵容。其中鎏金银壶、金戒指、玻璃碗等具有非常珍贵的文物价值,均为国家一级文物,现藏固原博物馆。在墓道和墓室内还绘有壁画多幅。李贤墓是中国出土波斯萨珊王朝金币最多的墓葬,对于研究丝绸之路有重要意义。[5]

鎏金银壶是通过丝绸之路传到中国的萨珊风格金银器。壶通高37.5厘米,最大腹径12.8厘米,重1.5千克。表面鎏金,环形单把,把上方铸一高鼻深目、戴贴发软冠的人头。细长颈,腹部圆鼓,颈部与腹部连接处、束腰处及底座均饰有凸起的圆珠组成的联珠纹。壶腹部捶揲出男女3组人物图像,构成一幅连续的古希腊神话故事。“此壶是波斯萨珊系金银器在中国的重大发现,它的面世将固原、中亚、希腊联系到一起,堪称东西方文化交流中的艺术精品。鎏金银壶旁边摆放的便是凸钉玻璃碗。其造型精美,晶莹剔透,器形完整。碗高8厘米,口径9.5厘米,最大腹径9.8厘米,重245.6克。直口,矮圈足。内壁光洁,外壁饰以凸起的圆形装饰。整器呈碧绿色,内含分布均匀的小气泡。根据玻璃碗的成分和装饰判断,它是典型的萨珊王朝制品。[6]

北周李贤墓考古发掘被列为1984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李贤墓室周围和墓道两壁本来有内容丰富,描绘精美的壁画40多幅,但因为历年来发生了多次的坍塌,导致损毁了一大半,仅仅残存了20多幅,这凸显出地方政府一向薄弱的文物意识。[7]

家族

李贤家族是北周、隋朝和初唐时期的豪强世家,与北周和隋朝皇族关系密切。北周武帝宇文邕和其弟齐王宇文宪在襁褓之中的时候,因避忌,不能在宫中生活。宇文泰把宇文邕弟兄二人寄养在高平(今宁夏固原)李贤府邸6年,期间由李贤夫妇照顾长大。李贤墓志铭记载:“一门之中,为柱国者二、大将军者三、开府者七、仪同者九、孤卿者六、方伯者十有五焉。至于常侍、侍中之任,武卫、武率之职,总管、监军之名,车骑、骠骑之号,冠盖交错,剑佩陆离,胡可称矣。” 在《北史》中记载李贤家族:“冠冕之盛,当时莫与比焉。自周迄隋,郁为西京盛族。”

  • 曾祖:李富,赠宁西将军、陇西郡守
  • 祖父:李斌,袭领父兵,高平镇将。
  • 父亲:李文保,追赠泾原东秦三州刺史,大司空。
  • 二弟:李远,字万岁,使持节、柱国大将军、阳平郡开国公。赠本官、陕州刺史,谥曰忠。
  • 幼弟:李穆,字显庆,北周大司空、申国公、太保、原州总管、并州总管、太傅;隋文帝太师
  • 长子:李端,字永贵,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大都督、甘州刺史、怀德公。577年北周灭北齐战役中阵亡,赠上大将军,追封襄阳公,谥曰果。妻冯氏。
  • 次子:李吉,平东将军、右银青光禄、大都督。
  • 三子:李隆(又名李崇),字永隆,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大都督、适乐侯。位至太府中大夫、上柱国、广宗郡公。在抵抗突厥侵犯时战死,卒于阵中,时年四十八,追赠豫州刺史,谥号为壮。[8] 李贤曾孙女、李隆的孙女李静训自幼深受外祖母北周太后杨丽华的溺爱,一直在宫中抚养。隋炀帝大业四年(608年),殁于宫中,时年九岁。杨丽华十分悲痛,以厚礼葬之。李静训母亲是隋朝太后杨丽华的独生女宇文娥英,父亲李敏为隋朝柱国、光禄大夫、岐周刺史、澧国公。1957年,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的考古工作者们在西安城西的梁家庄附近,意外的发现了保存最完整,等级规格最高的隋代墓葬——李静训墓。墓冢出土青金石鸡血石镶金项链、金扣玉盏、高足金杯、波斯风金手镯等文物均为国家一级文物。
  • 四子:李轨,字孝轨,开府仪同大将军、升迁县伯。
  • 五子:李询,都督、左侍上士。隋上柱国、营新都大监、襄隰二州总管、民部侍郎、陇西郡襄公。子李方元,隋成州刺史、陇西郡公。李方元生邛州别驾陇西公李绍。
  • 六子:李諲,字孝諲。
  • 七子:李纶
  • 八子:李孝忠
  • 九子:李孝礼
  • 十子:李孝依
  • 十一子:李孝良
  • 十二子:李抱罕

相关

传記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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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書·卷25》,出自令狐德棻周書
 北史·卷059》,出自李延壽北史
 维基共享资源阅览影像
  1. ^ For a Chinese transcription: Wu, Jui-Man. MORTUARY ART IN THE NORTHERN ZHOU CHINA (557-581 CE): VISUALIZATION OF CLASS, ROLE, AND CULTURAL IDENTITY (PDF). 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2010: 198-200 [2022-05-2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1-21). 
  2. ^ Wu, Mandy Jui-man. Exotic Goods as Mortuary Display in Sui Dynasty Tombs--A Case Study of Li Jingxun's Tomb. Sino-Platonic Papers. 2004, 142 [2022-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8). 
  3. ^ CARPINO, ALEXANDRA; JAMES, JEAN M. Commentary on the Li Xian Silver Ewer. Bulletin of the Asia Institute. 1989, 3: 71–75 [2022-05-29]. ISSN 0890-446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8). 
  4. ^ Whitfield, Susan. Silk, Slaves, and Stupas: Material Culture of the Silk Road. Univ of California Press. 13 March 2018: 174 [2022-05-29]. ISBN 978-0-520-95766-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8) (英语). 
  5. ^ 孙琪. [guqianpu.com/news/2133.html 北周李贤随葬俑气势恢宏仪仗阵] 请检查|url=值 (帮助). [2020-05-01]. 
  6. ^ 禹丽敏 朱 磊. 北周李贤墓出土的凸钉玻璃碗. 中国西藏网. [2020-05-01]. 
  7. ^ 一座只有15平方古墓两次现险情两次惊动国家文物局. [2020-05-01]. [失效連結]
  8. ^ 北史·卷五十九·列传第四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