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中央研究院舊址

中央研究院舊址位於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1940-1946年。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中央研究院舊址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
時代1940-1946年
編號438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中央研究院舊址位於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李莊鎮。1940-1946年,中央研究院遷至宜賓李莊鎮,將社科所安置在門官田莊園,歷史語言研究所、體質人類學研究所安置在栗峰山莊(栗峰山莊從明萬曆至清代陸續興建,主體建築為清末、民國,為當時望族張煥玉莊園),同時還設有小學、圖書館、研究室和住宿區。該建築坐北朝南,呈東西走向,綿延一裡左右,有七處(復〉四合院或三合院,分別有戲樓區、牌坊區、回邊上、柴門口等大的區域。總占地10000平方米,現存古民居4000多平方米,多懸山頂穿鬥結構,小青瓦屋面,裝木板牆,飾花窗,如此規模的民居在四川及至西南也不多見,中國營造學社將其作為四川民居代表,收錄于《中國建築史》。中央研究院在李莊期間,梁思永董作賓傅斯年等一批專家學者在此著書立學,取得大量學術成果。中央研究院舊址與國立同濟大學、中央博物院、中國營造學社、南京大學文科研究所舊址等,共同組成了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李莊豐富多彩的抗戰文化,見證了抗戰時期中央研究院不屈不撓守護精神家園的重要歷史,是文化抗戰的典型代表,具有極高的歷史價值,是宜賓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組成部分。2011年,中央研究院舊址被公佈為區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1.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