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 (成化丙戌進士)

李芳(1435年—?年),字德馨山東濟南府濱州利津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芳
大明江西按察使
籍貫山東濟南府濱州利津縣民籍
字號字德馨
出生宣德十年(1435年)九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王氏
出身
  • 成化二年丙戌科進士

生平

天順六年(1462年)壬午科山東鄉試舉人,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進士,任監察御史[1]。成化十四年,担任江西按察司副使[2]。成化二十年,担任江西按察使[3],因恃勢凌人被罢免[4][5]

家族

曾祖李彥實,祖李益,父李聰,前母孫氏;郎氏[6]

参考资料

  1. ^ 明分省人物考 ,10冊14卷 ,447
  2. ^ 明實錄:憲宗實錄 ,257卷 ,4340
  3. ^ 明分省人物考 ,10冊14卷 ,448
  4. ^ 明實錄:憲宗實錄 ,291卷
  5. ^ 山東通志(明嘉靖刻本) ,29卷:李芳 字德馨濱州利津人成化丙辰進士授監察御史劾尚書薛遠滕昭出按山西值歲荒奏發内帑賑之時汪直恃寵渖令□誣告兵部尚書項忠不軌事 命都御史王越□按其事越薦芳同往因語同事者曰吾寧得□□權倖豈可得罪於天累陞江西按察使發奸鏑伏吏畏如神時李孜省鄧常恩輩居要路族人恃勢凌人芳皆置之法年五十三引年歸
  6. ^ 《成化二年丙戌科進士登科錄》:治《春秋》,九月初九日生,行四,曾祖李彥實,封主事;祖李益,左參政;父李聰,教諭;前母孫氏;郎氏。永感下,妻王氏,兄英;謹;應宗(訓導),弟華;蘭;蕙;輅;亨。由國子生中式山東鄉試第五十五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百三十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