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纲
宋朝大臣
(重定向自李纲 (宋))
李綱(1083年7月27日—1140年2月5日)[1],字伯紀,祖籍福建邵武,父祖迁居无锡东乡胶山,故自号梁溪居士(梁溪为无锡古称)。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進士,與趙鼎、李光和胡銓合稱“南宋四名臣”。
生平
李綱生於宋神宗元豐六年闰六月十日(1083年7月27日)秀州华亭官舍[2](今上海松江)。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侵汴京時,任京城四壁守禦使,擊退金兵。曾倡议于河北设立藩镇以抵抗金[3],遭由秦檜為首的主和派所斥。赵构称帝后,于建炎元年五月初五起用李綱為宰相(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御史中丞顏岐說:“李綱為金人所惡,不宜為相。”右谏议大夫范宗尹说:“李纲名浮于实,有震主之威,不可以相。”李綱上任,“首陳十事”,決心重整朝綱,主張用兩河義軍收復失地。李綱主政僅七十五天,建炎元年八月十八日便遭罷相[4],为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杭州洞霄宫。其施政举措皆被罢。十月八日,受殿中侍御史张浚弹劾,罷观文殿大学士,仍留提举洞霄宫之职。居住鄂州,建炎二年十月间朝廷命其移往澧州(治今湖南常德市澧县)。御史中丞王绹弹劾李纲“经年不赴贬所”。建炎二年十一月四日,又被貶謫萬安軍(海南島)。[5]十一月下旬,與子李宗之南渡琼州。[6]建炎四年(1130年),遭貶流放遇赦後,隱居泰寧丹霞岩。绍兴九年(1139年)正月,宋金議和,宋向金称臣纳贡,李纲忧愤成疾。绍兴十年(1140年)正月十五病逝于仓前山椤严精舍寓所,赠少师。淳熙十六年(1189年),特赠陇西郡开国公,谥忠定(虑国忘家曰忠 安民大虑曰定[7])。著有《梁溪集》180卷,附錄6卷。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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