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淮
生平
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山西鄉試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二甲第一百二十七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改户部主事,监督太仓及密云粮储,复督粮江南,理饷辽东[3],嘉靖四年(1525年)七月擢升四川布政使司右参议,调任陕西,分守河西,督边饷,擢副使,备兵岷洮,总制王琼以其谙练边情,奏留整理河西,加右参政。嘉靖十一年(1532年)正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等处地方,未莅任病卒。所著有《诗经辨疑》及《小窓》、《清适》诸集[4]。
参考资料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十四》:嘉靖三年十月,以辽东岁稔,预发太仓年例银十五万两,命管粮郎中李淮会同镇巡官及时收买粮料待用。
- ^ 《山西通志》:李淮字巨川,闻喜人。正徳甲戌进士,性孝友,居乡以行谊著。初官刑部主事,督太仓及密云储,公廉明允,属吏皆知畏爱,中官怙势者亦感动,有加礼。已。复督粮江南,理饷辽东,擢四川参议、分守河西,督边饷,有诏使奉命勘番人入寇情形,受执政指,将有所中伤,淮极论夷情反覆,国体宜正,不可重为欺罔,诏使不能夺。擢副使,备兵岷洮,总制王以谙练边情奏留,整理河西,加参政。歲饥,奉委散赈,穷乡僻壤,必身亲歷,虽婴疾不遑寝食,至永寿呕血数升,未几,特命巡抚延绥,疾益甚,未涖任卒。淮潜心理学,所著有《诗经辨疑》及《小窓》、《清适》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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