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民(1073年—1151年),字方叔,江都(今江蘇揚州)人。

李定之孙。熙寧六年(1073年)生,[1]徽宗大觀元年(1107年)入宣城官学,政和二年(1112年)進士。[2]高宗紹興十年(1140年)知陳州時,爲金人所俘,驅車北上。十二年(1142年)紹興和議成,放歸中原。[3]歷任給事中禮部吏部侍郎中書舍人等職。官終徽猷閣待制。[4]绍兴二十一年正月卒。[5]有《大隱集》三十卷[6],早佚,清初四庫館臣自《永樂大典》輯《大隱集》十卷。

注釋

  1. ^ 《大隐集》卷五《谢孙宗博惠诗启》:“髙秋揺落,见宗武始生之辰;壮齿迁流,当孔融过二之岁。”
  2. ^ 明嘉靖《惟揚志》卷一九
  3. ^ 三朝北盟會編》卷二○八载:“绍兴十二年五月,金元帅来书云:‘汴梁留守孟庾、陈州太守李正民及毕良史者,比审议使萧毅等回,具言江南尝询访此人,今并委沿边官司发遣前去。’六月,金人放东京留守孟庾、知陈州李正民还。”
  4. ^ 《要录》卷一三三,绍兴九年十一月,“乙未,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李正民知淮宁府。”
  5. ^ 《要录》卷一六二
  6. ^ 宋史·藝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