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應辰(1539年—?),字惟星,號會臺,浙江寧波府慈谿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應辰
大明山西潞安府同知
籍貫浙江寧波府慈谿縣
字號字惟星,號會臺
出生嘉靖十八年己亥十一月二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陳氏
出身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浙江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二十九名,三甲第二百六十四名進士[1][2]。礼部觀政,授石門知縣,六年调任江陵县知县,萬曆三年(1575年)调任郧阳县,五年升刑部主事,九年降为平定州同知,十年升兖州府通判,十三年升夔州府同知,十七年升曲靖知府,十八年丁憂,二十年调簡,贬官至山西潞安府同知[3],二十四年养病去職。

家族

曾祖李鐮,巡檢;祖父李沔;父李櫏,母陳氏;繼母韓氏。具庆下[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周再勲、楊晙,清順治《潞安府志·卷四》頁三十九:同知 李應辰,號會䑓,浙江慈谿人,進士。致仕。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