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壎(?年—?年),雲南大理府太和縣人,由丙午科副榜,註選州判,加捐分發試用,嘉慶五年八月署四川順慶府岳池縣知縣[1]。是一位政治人物,明清時曾在四川順慶府岳池縣(位於今四川東北部,武周萬歲通天二年分南充、相如二縣置,是一個千年古縣)擔任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