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豪𡑡
生平
早年
正统七年(1442年)五月赐名。[3]
正统十一年(1446年)七月,朱贵㸎去世。[4]九月,朱豪𡑡奏称父亲薨逝,祿米应當停止,但希望怜悯自己孤苦,今年仍赐禄米如前,获准。[5]十二年(1447年),朱豪𡑡仍然收了禄米,也没有上奏说明。十三年(1448年),所司发文令朱豪𡑡将去年所领的禄米如数交还官府,但这些米已经快被吃完了,朱豪𡑡才上奏说明情况并请罪。明英宗命他不用将禄米交还官府。[6]九月,朱豪𡑡以家人众多、用度艱難为由,请求賜歲祿赡养。戶部以為朱豪𡑡是未袭封的郡王继承人,按例没有禄米。英宗命给朱贵㸎的一半歲祿。[7]
正統十四年(1449年)五月,册封朱豪𡑡為應山王。[8]
受封后
景泰元年(1450年)二月,給朱豪𡑡歲祿一千石,米鈔各半。[9]
景泰二年(1451年)七月,明代宗遣武安侯鄭宏、隆平侯張福為正使,兵科給事中谷茂、刑科給事中劉璉為副使,持節冊封兵馬副指揮陳佑的女兒為應山王妃,賜冠服誥命。[10]
天順元年(1457年)三月,朱豪𡑡奏弟鎮國將軍朱豪䵺該成婚了,但艱難無從措辦,納徵禮物请求如十七叔沅陵王朱贵燏奏准事例采辦,將自己去年及今年的折色歲祿共一千石暫支用荊州府倉的本色米,獲准。[11]
十一月,朱豪𡑡上奏請求菜戶,英宗命按例给予。[12]
天順四年(1460年)三月,以湖廣石首縣沙州地給應山王府採辦柴薪。[13]
弘治二年(1489年)正月,朱豪𡑡薨。明孝宗輟朝一日,按制度賜祭葬,諡端順。[2]弘治四年(1491年),嫡长子朱恩镏袭封。[1]
评价
- 《弇山堂别集》卷075:守禮執義,和比於理。
家庭
妻妾
- 王妃陈氏
子孙
參考資料
- ^ 1.0 1.1 《明史》卷一百一·表第二·諸王世表二
- ^ 2.0 2.1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十二》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九十二》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三》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五》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七》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八》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九》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六》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六》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四》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十三》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三》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三》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九》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五十一》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八十》
前任: 父悼恭王朱贵㸎 |
明應山國國王 1449年-1489年 |
繼任者: 子和僖王朱恩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