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
主要领导
局长黄文俊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机构类型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電話號碼+86 (0)10

沿革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撤销,由最高人民法院兼管司法行政工作,于1959年增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厅。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办公厅等业务、行政单位逐步恢复。到1983年,设立了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研究室、办公厅、人事厅、司法行政厅。1991年7月29日,撤销司法行政厅,其职能由新成立的计划财务装备局、技术局行使[1]

2000年8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经中共中央批准的《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据此撤销技术局、计划财务装备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设立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1]

职能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内设机构及新设事业单位职能》(法发〔2000〕30号)发布,其中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内设机构有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职能是[2]

  1. 负责对人民法院财务、装备、诉讼费和司法科学技术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协同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意见,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2. 负责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通讯、计算机网络、办公现代化、司法鉴定等司法科学技术的规划、技术标准制定和管理工作。
  3. 指导下级人民法院财务、装备、诉讼费、两庭建设、司法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4. 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负责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有关行政事务管理,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5. 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含直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规划和计划,项目申请和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6. 指导和监督司法科学技术研究所和机关服务中心的有关工作[2]

目前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主要负责协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人民法院财务、装备、“两庭”建设管理政策;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经费、装备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拟定并组织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基本建设规划和计划;指导司法辅助工作。”[3]

历任领导

司法行政厅

技术局

计划财务装备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

参考文献

  1. ^ 1.0 1.1 最高人民法院机构设置简史. 人民法院报. 2014-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2. ^ 2.0 2.1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内设机构及新设事业单位职能. 北大法宝. [2017-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9). 
  3. ^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17-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31). 
  4. ^ 林洋,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在北京正式成立,法律适用1988(4):13-13
  5. ^ 优秀(杰出)校友事迹简介. 宜兴市扶风小学. 2012-04-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1). 
  6. ^ 6.0 6.1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技术局关于计算机工作的情况通报(9704). 中国速记网. 1998-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8-14). 
  7. ^ 中国梦组委会:“三个必胜”之“正义必胜”系列活动在京拉开帷幕. 中工网. 2015-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0). 
  8. ^ 张金铸. 新浪. [2017-04-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0). 
  9. ^ 最高法局级干部首次竞争上岗. 人民网. 2000-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5-03). 
  10. ^ 10.0 10.1 10.2 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主要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17-04-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11. ^ 最高人民法院行装局陈伟副局长深入基层法院开展调研.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2008-04-14. 
  12. ^ 灾后50天政法机关恢复重建现状如何. 中国法院网. 2008-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6). 
  13. ^ 全省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2-05-15. [永久失效連結]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