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祖儒
曹祖儒(1491年—?年),字以學,河南卫辉府獲嘉縣人,民籍。
曹祖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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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河南卫辉府獲嘉縣 |
出生 | 二月初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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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治《詩經》,河南鄉試第二十八名舉人,年三十三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四百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五名進士[1][2]。官至巩昌府通判。
家族
曾祖曹祥,福建按察司副使。祖曹昂,获鹿县教谕。父曹鳳儀,监生。母李氏;继母吉氏。具庆下。弟祖武、祖仁、祖贤、祖彦[3]。
参考资料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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